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石家庄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遛狗不拴绳不改正的将罚50元

时间:2019-05-29 15:06:09    来源:中新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新网5月29日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昨日发布消息称,日前,石家庄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在6月1日起,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对遛狗不拴绳的,公安部门将依据规定,对养犬人进行警告,拒不改正的,公安部门将对养犬人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此次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的,,是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四种违法行为,集中进行处罚。

  对遛狗不拴绳的,公安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规定,对养犬人进行警告,拒不改正的,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对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在小区内的,先由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教育,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规定,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在其他公共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规定,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

  对一户养多犬的,公安部门责令养犬人在90日内将超过规定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留检所;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市民发现遛狗不拴绳、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养多犬行为的,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发现犬只粪便不清理的,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新讯网无关。新讯网不对文章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