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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小三” 起诉已婚男 获赔5万元精神赔偿金

时间:2019-05-27 14:01:54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女子“被小三” 起诉已婚男获赔5万元精神赔偿金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丈夫去世后,独自抚养孩子的胡女士,以为遇到了真爱汪某。谁知,自称单身并作出婚姻承诺的汪某其实已婚多年并育有两女。得知真相后,胡女士坚决与汪某结束恋爱关系,并诉至法院。在律师帮助下,胡女士收集了对方隐瞒婚姻状况的证据,令对方在庭上哑口无言。最终,法院判决汪某赔偿胡女士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胡女士2001年结婚,同年其配偶死亡,次年胡女士生育遗腹子,此后胡女士无再婚再育。汪某于2003年2月登记结婚,同年4月生育长女,2011年1月生育次女,2017年6月与李某某协议离婚。汪某在与李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胡女士声称其无配偶,主动追求胡女士,并以结婚为借口多次哄骗胡女士并最终致使胡女士怀孕。胡女士怀孕之后,汪某便想方设法让胡女士打掉胎儿并陪同其做了手术,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患者、家属一栏签名确认。

  2017年年初,胡女士发现汪某已婚已育的事实,坚决与汪某断绝恋爱关系,但汪某仍坚称自己已经离婚并继续骚扰原告胡女士的亲人、朋友和同事,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因此胡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汪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汪某侵犯原告胡女士的一般人格权,汪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胡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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