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穿越无人区 哪儿来的底气
张田勘
5月5日上午,失联50天的90后徒步爱好者冯浩,与搜救人员在青海格尔木市乌兰乌拉湖东侧50公里处相遇被救。对于李志森、冯浩以及冯浩女友林夕(非本名)三人非法穿越羌塘无人区,西藏安多县林业局派出所于5月6日晚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各罚款5000元。
对此,李志森认罚,但是冯浩和林夕对处罚有异议,冯浩认为他是初犯,罚款5000元有点高,林夕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一分钱罚款都不会交。这两人还要求走行政复议,当地林业局干警表示,7日会带着他们到安多县法院或检察院走行政复议。(相关报道见A9版)
违法穿越无人区,致使西藏乃至全国巨大的人力和财力资源进行救援,救出后被救者还表示不交一分罚款,这得有多大的无知才会如此无畏!
不交罚款的无知首先在于对自然保护区法律的无知和法盲。2017年5月5日,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发布《关于禁止在羌塘,自然保护区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严禁在羌塘,自然保护区组织或进行非法穿越活动,严禁通过羌塘,自然保护区向新疆阿尔金山、青海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穿越活动,否则将依法严肃查处。
有的人可能会借口不知道这个法规,也有的人明知故犯,因而屡屡有人违反禁令私自穿越无人区,不仅会让搜救人员疲于应付,私自穿越者也把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境地。现在这三位私自穿越者中的两位,一是认为初犯,不应罚那么多,还有一人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错。秉持这种认知的基础可能在于,把自我的位置摆放得高于自然保护区,也把人的地位置于其他生物之上,因而不认同禁止穿越无人区的法规。这可能也是不少人的想法和理念,因而穿越无人区的人才肆无忌惮,越来越多。
人的地位固然高于其他生物,但是,也要记住,印第安酋长西雅图早就说过,地球不属于人类,而人类属于地球。从这句话延伸,可以明了,人和地球上的其他生物都有同样的生存权,因此,留一些净土给其他动植物,人类不去染指插足,才比较公平公正,也可能获得可持续发展,因而最终也有利于人类的生存。
正因为如此,一些生态学家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防止生物多样性退化、水土流失和种种环境灾难,提出把自然的一半留给其他生物,人类只占用地球的一半。威尔逊(E. O. Wilson)就是其中之一,他在2016年出版的《地球的一半》一书中明确提出,在地球上留出大约一半的保留区,人类不去动用和占用。
2017年,又有49位科学家响应威尔逊的倡议,拟定和公布了《全球自然保护协议》,以此作为《巴黎气候协议》的补充和保护地球的具体行动纲领。主要内容是,人类应当把地球的一半让出来,留给自然,包括其他动植物和自然环境,人类居住和占用地球一半的面积就够了。
尽管有很多人并不同意,认为这是不顾人类的需求和现实的需要,如人口的增长以及人类对于更高质量的生活的需求,不现实。5月6日联合国发布的自然评估报告指出,人类正在摧毁赖以生存的大自然,有100万种动物、植物面临绝种。人类行为一直影响地球生态,在过去50年里,这些人类痕迹已成为地球的深层伤痕。
想一想,地球不属于人类,人类属于地球,或者说,地球属于所有生物,就应当为违法穿越自然保护区和破坏自然保护区而自责和道歉,而非当嘴硬好汉,不交一分罚款。如此执迷不悟,恐怕就不会再有下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