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建明 张爱国
扬子晚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张爱国)家住南京江宁某小区的张女士养了一条中华田园犬。19日下午,张女士带着狗狗在小区门口遛弯时,由于没有拴绳,狗狗跑到马路上玩耍时,被一辆小轿车撞死。张女士立即报警求助。
据轿车司机介绍,他车速就35公里每小时,甚至在车开过去后都不知道撞到了一条小狗,还是看见旁边路人向他招手示意停车,他这才发现出了事故。而生气的张女士认为爱犬被车辆撞死了,司机就该承担责任,要赔偿她的狗狗。
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判定张女士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车主不需要赔偿。张女士又拨打南京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电话,要求司机对宠物犬事故负责并赔偿。对此,东山交警中队副中队长雍振华接到工单后,对张女士进行耐心的说明和解释,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张女士接受了民警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