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手机奴隶”应有良策
张田勘
近日,福建三明发生一起令人惋惜的车祸,一辆小车在隧道中行驶,监控视频曝光,隧道内突发车祸,女子当场身亡,现场极其惨烈。现在,警方调查后披露的信息表明,该女子开车34分钟用手机30次,而且在向其微信好友发送了一条信息,说她正在开车之后,又发送了16条语音及文字信息,直到发生车祸。其中的信息提到,她正在给车子定速巡航,时速120千米,开车很轻松。
开车玩手机死亡或致人死亡,不过是人成为手机奴隶的一种极为严重的后果。要扭转这种行为造成的危害,可以比照酒驾和醉驾的处罚。酒驾的处罚是,对私家车驾车者,要暂扣6个月驾驶证,还要罚款1000-2000元,此后又再次酒驾,则拘留10日以及罚款1000-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两年内禁驾;对于酒驾营运机动车,则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以及5年内禁驾。
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对于私家车驾驶者,要判处1-6个月的拘役,并且吊销驾驶证以及5年以内禁驾;对于醉驾营运机动车,要吊销驾驶证以及10年以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便以后重新取得驾驶证,也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辆。
比照酒驾处罚开车打手机,一点都不冤,甚至还轻了,而是应当比照醉驾的犯罪来处罚,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开车打手机分散注意力,导致视野狭窄并妨碍驾驶,由此造成事故的几率大大上升。
国内的研究表明,开车时打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状态下的2.8倍;开车时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状态下的23倍。看一眼手机通常需要3秒,如果是60千米/小时的时速,看一眼手机就会盲开出约50米。收发短信时,视线停留在手机屏幕上的时间为5秒钟,同样的时速下,车子就可能盲开驶过一个足球场。在这3-5秒的盲开中,就已经有不少事故在伺机发生了。英国的一项研究表明,驾车时打手机,大脑的反应速度比酒后驾车还要慢30%,发生车祸的风险比正常驾驶时高4倍以上,有70%的致命事故是司机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
过去和现在,中国在严查和打击酒驾和醉驾的强力执法模式下,才改变了国人酒驾醉驾的行为方式和文化,今天,酒驾与醉驾是犯罪和羞耻,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心理,并且逐渐深入人心,当然也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人们的行为指南和原则。但是,驾车打手机等同于甚至猛于酒驾醉驾的观念并没有在中国深入人心,甚至谁也不在乎开车打手机,以为是小事一桩。如此,也不知还要有多少类似三明这位女司机的灾难才能警醒人们。因此,补充和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让驾车打手机等同于醉驾并实施相应的处罚,才有可能慢慢减少开车打手机的现象,并减少由此导致的灾难和毁灭性的后果。
而且,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大众文化的层面,还应当仿照劝酒致人死亡应予赔偿的做法。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同事或工作、商业关系,只要知道对方在开车,就不应与其通话和进行手机交流,这应当成为信息社会中的一个文明守则和行为方式。否则,如果造成事故和灾难,与驾车者通话的人,无论是亲人还是同事,都要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