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为气前妻摆拍“铁笼虐女” 孩子不是父母私产

时间:2019-04-20 13:27:47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从“童模被打”到“女童被关笼中”,类似剧目一再上演,暴露出了一些父母还存在将儿女视为私产的观念,也反映出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4月18日上午,有网友爆料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一女童疑遭虐待,并附有照片、视频。当日晚间,潮安区警方发布通报称,照片系女童父亲故意摆拍,目的是发给前妻许某斗气,经法医检查,女童身体并无外来暴力伤害痕迹。

  网,传的视频和照片中,女童被关在笼子里哭泣,或躺倒在地被一成年人用脚踩脸部,还有一些手臂伤痕的照片……这些让人看了之后都心生恻隐,因此照片甫一曝光就引发了对其父虐待儿童的声讨。

  当地警方的反应堪称迅速,根据通报,照片是其父摆拍,目的是为了跟离婚的前妻斗气。至于那些伤痕累累的图片,并不是女童的,女童身上未发现外来暴力伤害的痕迹。但这种伤害情节相对缓和的“真相”,并没有平抑民众的疑虑,因为一些重要疑点并没有得到解答。

  比如在原始的曝光网帖中,有疑似女童母亲的微信群对话显示,“父亲一打小女孩,母亲就报警”,但,都是批评教育,然后不了了之。这个关键细节是否属实,通报并未提及。

  如果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一个将孩子当作工具关在笼中,以此作为和前妻斗气筹码的父亲,平时又会如何对待孩子?退一步讲,哪怕其父并无殴打历史,女童身上没有伤,也不意味着没有造成伤害。囚笼、脚踩之类精神层面的侮辱,完全可能对女童心理造成巨大创伤。

  事实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遵循的原则,第一条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刑法领域关于虐待罪,构成要件同样不只是殴打、捆绑之类的肉体伤害,还包括精神层面的摧残、折磨。

  女童父亲显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程度,反而声称网帖造谣,潜意识的逻辑,还是将孩子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认为可以随意处置,当成和前妻的斗气工具也无妨。

  值得一提的是,几天前女童模特遭母亲踢踹的新闻,曾引发广泛讨论,类似侵犯儿童权益的剧目一再上演,一方面是一些父母将儿女视为私产、可随意处置的观念在作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比如至今并没有专门的虐童罪,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可以适用的虐待罪还是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直到前几年刑法修正,才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排除在外。

  因此,对那些无视儿童权益的父母,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要刚性起来,不能再被家庭、血缘这种温情脉脉的纽带结构遮掩。

  具体到此事来说,女童没有受伤不该是事件的终结。其父有无长期殴打的历史,同样得调查清楚。如果有,那就得从虐待罪切入,同时考虑变更监护权;如果没有,对囚笼、脚踩是否也该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新讯网无关。新讯网不对文章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