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辽宁省自愿捐献遗体(器官)俱乐部成员合影,前排左起第五人为高志宽
94岁高志宽是大哥 72岁高更宽是弟弟时隔3天 这对老哥俩相继去世并完成捐遗
有一对银发兄弟约定好一起参与遗体捐献。72岁的弟弟去世后,亲属履行承诺,将遗体捐出。3天后,94岁的哥哥因病去世,亲属同样履行老人的承诺捐出遗体。94岁的哥哥还被称作“沈阳倡导遗体捐献元老之一”。4月16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了解到这对银发兄弟捐遗背后的感人事迹。
父亲走了,子女含泪为他完成捐遗
4月15日9时45分,铁西区北一西路附近一栋普通居民楼,高志宽老人安祥地在家中病逝,享年94岁。应老人临终前的再三要求,他的儿子高亮拨通了沈阳市红十字会的电话,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协调员窦伟、张雪华立即率人赶来。
半小时后,一场简短的遗体告别仪式悄然进行:一面象征红十字,荣誉的会旗轻轻覆盖在老人的遗体上。高亮强忍悲痛,在相关手续上签名,在场的老人亲属,爱心志愿者任焗、张民等人员默哀并三鞠躬。
高志宽老人(摄于五年前)
“多年前,父亲就做了登记并公证,去世后自愿捐献遗体用以医学研究,今天,我终于帮老父亲完成了遗愿,我为他感到自豪!”高亮从窦伟手中接过捐献遗体证书说。
22年之前,高志宽老人就登记公证
昨日,曾担任辽宁省红十字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队长的杨东文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高志宽曾获得沈阳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是沈阳市遗体捐献倡导者之一,也是沈阳市红十字会五,志愿者。
“高老早于1997年就做了遗体捐献公证,”杨东文回忆,高志宽曾说,人生不过几十年,离去的时候,一根头发丝你也带不走,应当实实在在为他人做点力所能及的好事。2004年12月,辽宁省自愿捐献遗体(器官)俱乐部在沈阳成立,于佐良、杨东文、高志宽和他们的几位老兄弟,签下了捐献遗体、眼角膜的公证书。
哥做表率,小他22岁的弟弟相追随
“人最需要别人为他做些什么?一段动情的鼓励、一笔丰厚的资产还是一点睿智的人生经验。对于黑暗中苦苦摸索的盲人,一片,的明亮,或许才是他们最刻骨铭心的期待。”据高志宽的儿子高亮介绍,这段文字是父亲写在日记本中的,也是父亲致力于捐遗宣讲工作的座右铭。
高志宽曾当过人民警察,还做过多年政工干部。在高亮脑海里,身穿警服的父亲一直是自己崇拜的偶像。“小时候,每逢节假日,父亲总是主动去单位加班,有时候就把我带上,我目睹了人民警察工作的辛苦和伟大!”他说。在父亲带领下,一大家子纷纷加入志愿者行列。“父亲兄弟姐妹共6人,我叔叔高更宽比父亲小22岁,退休前是人民教师。4月12日,他(享年72岁)因脑梗病逝,也捐献了遗体!”高亮说。
儿子追问,父亲回答“让生命得到延续”
22年前,高志宽登记并公证捐遗,在那个年代引起不小的轰动。当时,年仅33岁的高亮曾不解地问过父亲:“您为什么做这样的选择?”老人回答:“问我为什么捐献遗体,理由很简单,因为我想让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
从那时起,10年过去了,身体仍很硬朗的高志宽老人每天都到所在社区报到,并力所能及协助社区干部为社区居民服务,同时宣讲捐遗知识。有人问高老为何如此不辞辛苦,他回答得很干脆:“我是一名党员,活着就要奉献,让身边好人越来越多!”
“我父亲生前既乐观又坚强,他是一条硬汉子!”高亮告诉记者,尽管父亲近年被疾病困扰,但他老人家一直乐观向上,积极配合治疗。为遵从父亲遗愿,几个子女也表示今后要致力公益事业。
高志宽:雷锋精神就是助人为乐
10年前,本报记者曾采访过高志宽老人,当时,他和杨东文等“沈阳倡导遗体捐献元老”们一起,在中国医大一院门诊大厅公益宣讲捐遗常识。
记者问:您如何理解“雷锋精神”?
高志宽:经常乐善好施,助人为乐就是学雷锋的具体表现。
记者问:您身边有“雷锋”么?
高志宽:我身边有很多雷锋式的好人,比如“辽宁好人”杨东文,为山区学校送过图书,还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好人无处不在。
记者问:您觉得现在什么样的行为算作学雷锋?
高志宽:像“雷锋”那样在平凡中做出不平凡的事,就是学雷锋。我要用我的爱心和努力,为我周边的捐遗志愿者们创造更多和谐环境,给整个社会带来爱的希望。
追思追悼,兄弟姓名将刻在纪念碑上
“遗体捐献移风易俗,改变了殡葬传统方式,把遗体捐献给医学教育事业,是非常崇高的行为,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高志宽老人生前每次在宣讲捐遗时,都要不厌其烦地念叨这些话。
高志宽、高更宽兄弟面对死亡的坦然和捐献遗体的坚定,感动了无数人。昨日,沈阳市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窦伟率人赶到现场,协助当事人完成遗体捐献用作医学研究。
“这兄弟二人的名字,将,刻在沈阳市遗体捐献纪念碑上。”窦伟告诉记者,他认为,捐献者希望能够为医学研究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造福人类,这是一种无私的大爱,值得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