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共享单车要赔近千元 市民报警求助终找回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周潇 记者 陈勇)4月10日14时许,南京市民颜女士来到南京梅园警务工作服务站报警,称早上10时许,在长江路一带丢了共享单车,需要民警帮助。“就是那种用市民卡开通的城市公共自行车,因为我办事的附近没有驻车站点,就没锁车。”颜女士告诉民警,因没锁车结束里程,在系统上就会显示未成功归还,超过一定时限属于丢失,是需要赔偿980元的。
民警杨程展开侦查,发现颜女士刚停车离开,一路过男子便将车骑走,进了东大影壁某小区。半小时后,民警在该小区排查走访,终于找到了丢失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