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暴雨事件:对灾害预警需更严肃
■ 社论
如何将灾害预警规定落到实处,不仅需要施工单位提高警惕,认真履行职责,政府及相关部门也需主动作为,让预警变成保障安全生产的“屏障”。
据新京报报道,4月11日21时许,深圳市福田区突发瞬时强降雨,造成两处河道施工段数名从事清淤的施工人员被洪水冲走。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消息,截至12日19时45分,此次强对流天气已造成9人死亡、2人失联。相关部门正在对失联人员进行搜救。
一场暴雨,造成9人死亡、2人失联,这着实令人痛惜。他们籍贯何处,未知;家境如何,亦未知。目前只知道,他们都是在建水务工程的施工人员。瞬时强降雨后,短时暴发的洪水冲入河流暗渠,将这些正在“施工处”作业的工人直接冲走,全无任何防范。
这次严重的死亡失踪事件再次表明,灾害无时不在。不管是在地形险要的山林,还是在花团锦簇的城市,如果疏于防范,都有可能导致灾难发生。
为何如此多的人出事?12日上午,福田水务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事发与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充分估计到降雨强度远远超过预期有关。水务局的说法当然有一定道理,深圳当天有暴雨并非不可预期,当天19时12分,深圳市气象局发布气象预警,当天20时30分,水务部门转发了气象局黄色暴雨信号。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未及时组织人员撤出,从而导致重大伤亡,责无旁贷。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施工单位都如此麻痹大意。据报道,4月11日上午,参与深圳茅洲河治理的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在收到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重大天气情况通报后,就启动三防办、应急体系,提前做了安排撤离。可见,同样是施工单位,对待预警的不同态度决定了结果的差异。
暴雨的可怕并不在于它的可预期,而在于人的处置态度。近年来,国内多起城市暴雨致灾事件,多与当事人、责任单位的麻痹大意有一定关系。“天有不测风云”一旦与人的迟缓应对相遇,必然会酿成大祸。
但这并不意味着,深圳暴雨致9人死亡事件的责任只应施工单位来担。进入汛期的深圳,尽管各单位部门好像都紧张了起来,但实际的行动仍嫌迟缓,“言胜于行”的情况比较明显。有些“重视”还只是转发气象信息,既无现场督导,也没有追踪检查。这中间,是有职责缺位的。
以此次出事的“施工点”而言,都是清淤人员,本来就属于水务部门掌握的信息,理应有专门的检查落实,而不是止于转发一个预警信号就算履职尽责。
这其实也涉及一个灾害应急反应的问题。遇到紧急情况,相关单位如何保持警觉意识?政府部门如何切实尽职履责?安全的链条如何才能顺畅有效地贯穿下去?这些都不是小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灾难的发生。
福田水务局负责人此前表示,待事故结论调查认定清楚后,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顶格处理,不管是央企、民企,将绝不姑息严格处置。这样的处理并无问题,但同时也应完善生产作业流程,强化制度约束力,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责任。灾难应该让人变得越来越聪明,而不是一再踏入同一条河流。
说到底,生命安全是所有生产安全的根本。而安全生产则需要扎扎实实的行动,而不是事先层层转发,事后推来推去。无论如何,在常态化的生产环境中,在本该安谧祥和的城市夜色中,出现伤亡多人的灾难,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