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能偷我的 我为啥不能去偷?
小伙被偷选择“以牙还牙”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李兵)在日常生活中,自己的财物被盗后,大家一般都会选择报警处理。然而,对于来自河南的小伙子刘某来说,他在丢失财物后,却做出了“以牙还牙”的举动。殊不知,这样的冲动行为,最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4月11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这样一起该院审结并生效的盗窃案。
2018年9月10日7时许,年轻的刘某独自从河南老家来到石家庄市,准备投靠在这里工作的朋友,并找个工作糊口。下火车后,刘某在等待见朋友的时候,来到桥西区一个网吧内上网打发时间。
让刘某没想到的是,就在他上网昏昏欲睡时,有人把他的钱包和手机一并偷走了。发现随身财物丢失后,刘某心里很不是滋味。对于这样的状况,刘某并未去报警,而是萌生了去偷别人财物的想法。
“别人能偷我的东西,我为啥不能去偷别人的?”由于无法联系上朋友,刘某便走进另一个网吧,开始寻找作案目标。在发现上网的市民袁先生趴在桌子上睡觉后,刘某将其手边的一部手机偷走,随后迅速离开网吧,找到二手商贩以700元的价格将手机卖掉了。
原本以为自己的行为悄无声息,但刘某没想到,袁先生发现手机丢失后立刻选择了报警。民警根据网吧监控录像等线索,很快就将又躲到一家网吧的刘某抓获。经相关部门鉴定,刘某盗窃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541元。
桥西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刘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