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着手机不理伴侣算家暴”莫把法律概念扩大化
第三只眼
“家暴”如果沦为一个筐,夫妻间的任何纠纷都往里面装,反而会消解法律上家暴的严肃性以及家暴行为本身的严重性。
“一直盯着手机不理伴侣算家暴”——近日,一则报道引发关注,也引起了社会舆论对家庭暴力范围的讨论。
文章出自对广州中院一位庭长的采访。
文章原本表达的意思是,家暴也包括冷暴力,夫妻一方“一直盯着手机都不跟对方聊两句,相互不理睬”,或“回娘家一年半载都没有联系”,因长时间不沟通、故意疏远造成精神伤害的“冷暴力”现象,集中发生于年轻夫妇群体,需特别警惕。
应该说表述是比较严谨的,只是在传播过程中被简化为“只看手机不理伴侣是家暴”的感性表达。
一些网络平台是为了增强标题吸引力采取一定程度的简化,但“家暴”作为一个有特定指称的法律概念,有必要避免类似的泛化解读消解其严肃含义。
其实,“冷暴力”是否属于家暴,在法律层面一直有争议。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有人主张,该条中第一个“等”字为兜底性条款,为“冷暴力”等没有明确列举的行为预留了空间。
这种主张虽不无道理,但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一般认为,法律条文中“等”字省略的内容应是与其邻近的内容,遵循“同质”原则。而“等”字之前列举的是殴打、捆绑等方式,因此“等”字隐含的也应是类似的行为。
近日,湖南省在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时,就有人提议在家暴的定义中增加“冷暴力”。不过湖南省人大法制委研究认为,“冷暴力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很难界定其具体的行为模式,且上位法也无类似规定”。
生活中,我们可以感性地认为“一直盯着手机看不理伴侣”的行为是一种冷暴力,进而是一种“家暴”。但在法律上,认定为家暴意味着相关司法程序的启动乃至法律责任的承担,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律解释规则,应当涤除生活化的语言和情绪化的表达。
“一直盯着手机看,不理伴侣算家暴”的误解,会造成家暴概念的泛化。“家暴”可能会沦为一个筐,夫妻间的任何纠纷都往里面装,这反而消解了法律上家暴的严肃性以及家暴行为本身的严重性。
实践中,夫妻一方因感情不和,以长期不理睬的方式造成另一方严重精神伤害的,法官可以根据个案情况发挥自由裁量权,认定为家庭暴力,但是须根据感情基础、发生原因、持续时间、精神损害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认定。
无论如何,“盯着手机不理伴侣算家暴”有些言重了。在法律层面定义相对明晰的背景下,“家暴”概念外延的伸缩空间注定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