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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实行校领导“陪餐制” 让学校食堂更“透明”

时间:2019-03-27 15:00:48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让学校领导来陪餐 让学校食堂更“透明”

  近日,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等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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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让学生们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健康,是每个家长的心愿,也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南方日报记者 何森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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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罗颖安带队到校园周边小卖部检查。唐智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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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一行与校园食堂负责人核对食材来源。唐智华 摄

  近期,校园食品卫生再次引起热议。梅州校园食堂和周边小卖部的情况如何?梅州又将如何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近日,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随机突击抽查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共31家,校园内和学校周边小商店27家。发现部分校园食堂仍存在陪餐制度不完善、硬件设施不足、食材采购无法追溯源头等问题;校园周边小卖部存在涉嫌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以及“五毛”食品经营现象等。

  为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梅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规定》与以往仅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提出要求不同,还要求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管理。“这是对校园食品的质量提出了更深层的要求。”那么,《规定》将对梅州校园食品安全产生怎样的影响?梅州将如何继续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南方日报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唐智华

  现状

  部分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不清

  小商店贩卖涉嫌质量问题食品

  “学校食堂卫生如何?”“食堂能公布每日菜单,向家长明示食材来源吗?”“学校小卖部有没有贩卖‘3·15’晚会曝光的‘辣条’相关产品?”……杨女士的女儿正在梅州中学读书,她说,最近家长聊天群里最关心的就是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免不了有些担心。”

  3月16日,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开展2019年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梅市市监函[2019]8号)等文件,并于3月18日至19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19日上午,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罗颖安带队到丰顺、梅县区和梅江区的校园进行突击、随机检查,记者随行了解情况。检查组一行在丰顺县华侨中学、汤坑镇河滨博爱幼儿园、畲江中学、三角镇小学等地的食堂及周边小卖部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他们认真查看食品来源、食堂卫生等。

  在丰顺县华侨中学,检查组一行先后与学校及食堂相关负责人进行交谈,并走访了食材储存室,校园内小卖部等。参与检查工作的梅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钟晋高2年前也曾到过该校进行检查,他说,该校食堂经过整改后已有较大进步,设施设备配备较为齐全,食堂卫生保持较好,但仍存在台账记录不够清晰等问题。“接下来要抓好这项工作,我们会回来检查。”

  “这个糯米粉怎么显示是来自越南?”检查组一行在汤坑镇河滨博爱幼儿园发现较多问题,该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园长第一责任意识不强,中层管理人员陪餐制度未落实,监控视频储存实时画面不到位等。“必须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临走前,罗颖安交代相关人员要追踪幼儿园对相关问题的整改。

  “屋顶留口,老鼠会进来,必须封住。”“餐具滴下来的水要污染食材了,必须把餐具和食材分开存储。”检查组一行突击检查畲江中学,并就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在当天的检查中,检查组一行均采取不打招呼、不定对象的形式。“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如果事先打招呼或事先通知,于检查方而言,只是例行公事,起不到有效的监管。于被监管方而言,也不利于存在问题的发现和整改。”罗颖安说。

  据了解,为期两日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共随机突击抽查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共31家,校园内和学校周边小商店27家。

  检查组发现,梅州市校园食品处于安全稳定状态,大部分学校此项工作做得较好。但仍普遍存在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不少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足、硬件条件较差;食品安全隐患较突出,如一些学校食堂配餐间未设置更衣、洗手、消毒等设备设施;部分学校食堂功能区分区不够清晰合理等问题。不少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台账记录不全,如留样记录不规范、记录不全,未建立处理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台账,未索取食品原料检验合格报告等。

  关于周边食品小商店食品安全的问题,虽然本次专项检查在校园内及学校周边未发现“3·15”晚会曝光的“问题辣条”产品,但仍发现存在一些涉嫌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以及“五毛”食品经营现象,以及较偏远的乡镇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商店普遍存在经营条件比较简陋问题。

  新规

  实行校领导“陪餐制”

  更强调学生营养健康管理

  3月25日中午,东山中学纪委办公室主任张佳与三位高一、高二、高三校区的行政管理人员分别在三个学校食堂里,与学生们一起进餐。“我们学校实行的是‘24小时行政值班’制度,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分成18组进行轮值,确保每天三餐都有行政人员陪餐。”张佳说,轮值陪餐的人员涵盖校长、副校长、主任等各级别。“不值班的时候,校长、老师们也都喜欢在食堂与学生一起就餐。”

  3月以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重视。3月11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是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早在2015年时,广东省教育厅就已发布关于学校学生食堂陪餐的制度,要求中小学校应安排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所有学生食堂每天均有管理人员陪餐,各校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

  梅州市也于当年开展了此项工作。“陪餐制度能更好地帮助学校领导了解校园食品安全及学生用餐的口味、营养,激发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感,意识到自己与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紧紧‘捆绑’在一起的。”梅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监管科、梅州市首批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杨达春介绍,东山中学、长沙镇,小学等学校在陪餐制度及台账记录等方面做得较好、较主动,而部分学校至今仍未落实陪餐制度。

  除此之外,此次规定中有一重大变化也引起了杨达春等从事食品监管工作的人员的注意。“可以看到,这次《规定》中特地对营养健康管理提出了相关规定,对校园食品的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杨达春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注重健康饮食,特别是对于正在成长发育的学生而言,营养健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规定》中要求,学校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

  其中,《规定》中提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学生营养健康专业指导机构,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教育的相关规定,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相关活动,引导合理搭配饮食。

  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应当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支持学校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中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规定》的出台给监管部门和学校对于学生营养健康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杨达春认为,《规定》将对梅州市校园食品安全的走向产生重大影响。“校园食品不仅要安全,更要营养健康!”

  整改

  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

  让校园食堂更“透明”

  事实上,每年春秋开学季及中考、高考等重要节点时,梅州市都将开展校园食品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每次检查都能或多或少发现问题,监管部门针对检查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就普遍存在的问题,出台政策、制度等。

  就此次突击检查发现的问题,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形成了《关于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检查情况报告》呈给梅州市委、市政府。

  数据显示,梅州市共有学校食堂952家。其中高校食堂8家,职业院校食堂29家,中小学食堂231家,幼儿园食堂684家。学校食堂主要经营模式有两类,即自营和对外承包,其中自营食堂777家,承包经营食堂175家。另有向学校供餐餐饮企业11家,校外托管机构食堂278家。而梅州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共有946家,食品销售单位1004家。

  在校园食堂等级的评定中,高校食堂中有6家为A等级,2家B等级;职业学校食堂有8家A等级,21家B等级;中小学校食堂A等级66家,B级165家;幼儿园食堂中,A等级133家,B等级551家。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检查组均已现场作出相应处置,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跟进,明确跟进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查处,该产品下架就产品下架,该抽样送检就抽样送检,该限期整改就限期整改,该立案查处就立案查处。”罗颖安说,接下来,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把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提早谋划、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实现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3月11日,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安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就“加强市场监管 维护市场秩序”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他提到目前全国已有50%的校园食堂达到明厨亮灶,今年朝着70%的目标努力。

  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也是梅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今年将,推进的工作之一。“明厨亮灶”建设分为透明式、开放式、视频监控式、参观通道式、组合式等六种类别。通过透明的操作间、视频直播等方式,让师生们随时可以监督。

  “是让校园食品安全更‘透明化’‘公开化’的措施。”杨达春介绍,目前梅州市大部分学校都已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对于部分还未完成或建设不完善、不规范的学校,监管部门将持续追踪,监督落实。

  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梅州市计划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在校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

  “多年的努力,带来的是校园食品市场秩序的明显规范,行业规范意识日益提高。至今,梅州市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但我们仍旧时刻保持警惕。”罗颖安说,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心健康,是各级部门、社会各界都关心的问题,梅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与教育部门、卫健部门等一同加强监管,守护校园“舌尖”安全。

  ■记者观察

  “陪餐制”切忌走形式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从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

  事实上,早在2015年,梅州市已开始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实行中层管理人员陪餐制度。据梅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的介绍,目前梅州市大部分学校都已按要求落实此项制度,但在具体落实中,仍存在流于形式、未做好台账记录等问题。

  梅县东山中学是梅州市内执行“陪餐制度”较好的学校。据该校老师介绍,该校实行“24小时行政值班制度”,每天都有4位老师值班,其中“食堂陪餐”是重要的内容,值班老师必须三餐都参与陪餐,并就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或意见。

  参与轮值的该校老师说,“陪餐制”刚执行时,值班老师每天都能提出许多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随着意见的收集和整改的进行,食堂安全及营养健康等方面的满意度逐渐提高,现在值班人员及学生的意见越来越少了。

  校领导陪餐,促进了校领导了解学生饮食,接触多了,发现问题的机会就多,就能及时纠正。用校长的“以身试餐”,倒逼学校重视食堂饭菜质量,实现了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有力监管。同时,校领导和学生一起进餐,也有助于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加深对学生的了解,增进与学生的情感。

  为了避免陪餐仅是看上去很美,或者流于形式,或者走过场,可以在食堂设置“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建立畅通的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校领导陪餐制的监督和检查。

  用制度的形式明确要求“校领导陪同学生一起用餐”,能在很大程度上发现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同时,,将对学生食品安全最关心的家长纳入陪餐体系,让校园食堂更“透明”。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孩子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健康,是每个家长的心愿,也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实行“陪餐制”,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保障学生食品安全道路上,又迈出可喜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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