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上6点15分,开发区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银沙商贸城东门附近一汽车起火。接警后,下沙消防中队立即出动1辆消防车、7名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处置。
在现场,消防队员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路边,车头发动机部位已经处于猛烈燃烧状态。“发动机部位冒出火光,还有阵阵白烟冒出来。”火势如果不能及时控制住,后果将非常危险。
见此,消防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命令,安排一组队员铺设水带出动两支水枪,一支在车头部位堵截火势,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另外一支水枪从后面打击火势,防止火势向油箱蔓延,发生爆炸。同时,安排另一组队员做好供水,确保水源充足,并做好现场警戒。
经过15分钟的奋力扑救,火势被成功控制。反复检查确认无复燃危险后,中队收拾器材返回。
“当时我正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发现车头引擎盖下冒出白烟,还有一股焦味。”发现车子自燃后,驾驶员立即靠边停车并拨打119报警电话求助。
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消防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平日做好车辆的检查、保养,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车子起火、冒烟时,应马上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电源开关,下车检查车辆,同时在安全距离内放置三脚架,必要时向专业人员求助,切忌坐在车内打电话求助,更不能冒险继续开车。
另外,司机下车的同时,车内其他人员,尤其是老人、小孩也应全部下车到安全区域等候,不要继续留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内。汽车火灾刚起时,可以使用车载灭火器进行扑救。当然,灭火自救的同时,还需迅速报警求助,报警时要尽量保持冷静,说清楚起火地点、火势等情况。
本报记者 杨渐
通讯员 段小虎 周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