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着上厕所她拿刀割伤了同住工友
住在同一个宿舍的工友,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本该和和气气,结果郝某却因上卫生间这点小事,和工友小美(化名)发生争执,甚至动了刀子。
12月1日9点10分,开发区公安分局巡特警金鲨突击队(PTU)接到市局110指令,称某职工宿舍内有人持刀打架,有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71号巡车民警罗成梁、雷道峰立即带领队员赶到了现场。看着宿舍里的场景,民警大吃一惊。“房间内摆着几张高地铺,中间过道也就一米多宽,地上有一大摊血迹,几乎占满了整个过道。”
房间里,一名身穿灰色睡衣的女子,正捂着左手满脸痛苦地坐在床上。“她的左手臂上有一道几厘米长的伤口。”见此,民警立即对伤者的伤口进行了紧急包扎止血,并通知120急救车赶到。
伤者小美告诉民警,用刀划伤她的是同住的工友郝某。经小美指认,民警当场抓住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的嫌疑人郝某,并在宿舍角落里发现了她丢弃的凶器水果刀。“水果刀有十多厘米长,刀柄是白色的,上面也沾了不少血迹。”
询问中,郝某交代她和小美平日关系就不太好,当天两人因为谁先使用卫生间的问题发生了争吵。“赶着上班去,卫生间就一个,大家都是要排队一个个上的。”
双方谁也不让谁,争吵也升级为互相推搡。争执过程中,郝某火气越来越大,想起自己放在桌子上的水果刀,冲动之下就拿起刀在小美的手臂上划了一刀。“当时没想那么多,看她流血了,我就很后悔了。”
目前,郝某因故意伤害他人已被移交至属地派出所处理,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开发区警方正在开展“雷霆4号”行动,对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遇事要冷静,不要冲动,打架的代价很大,轻则受伤、花费医疗费、误工赔偿;重则伤筋动骨落下残疾,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实在得不偿失。
本报记者 杨渐
通讯员 黎三元 伊芳明
杨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