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男子酒驾冲下河 姐夫顶包被识破

时间:2018-11-23 10:30:42    来源:扬子晚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男子酒驾,轿车从桥上冲下河 姐夫顶包,身上一点不湿被识破

点击进入下一页

  男子酒驾,车子冲入河中。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侯峰钟 葛明才 记者 王国柱)11月21日零时30分许,兴化一名男子酒后驾车,从一座桥上冲下了河。好在河水不深,人无大碍。事后,酒驾司机“调”来姐夫顶包,其姐夫身上一点不湿,被细心民警一眼识破。

  车子坠河后,酒驾男子袁某自己从车内爬了出来,涉水上了岸。但他知道自己晚上饮了酒,并没有马上报警,而是电话联系家人、朋友“商量”此事,,一致“决定”:由袁某在泰州打工的姐夫、30多岁的周某赶来“顶包”。周某凌晨两点多钟赶到事发现场后,不问缘由便拿起另外一人的手机“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而袁某则“躲进”了其家人开来的一辆面包车内。

  兴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戴南中队值班民警葛月俊、周玉生赶到事发地点后,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掉入河中的车辆进行打捞。同时将肇事“当事人”带到中队进行询问。

  民警在询问过程中感觉周某所陈述的车辆行驶轨迹不清晰,其称车上还有一人,又说不清此人现在何处。民警目睹周某的衣服、鞋等物都是干燥的,感觉不对劲。在警方强大询问攻势下,周某眼看抵赖不下去,便如实供述了事件的原委。民警立即将袁某传唤到中队,其当即承认了晚上喝了一两多白酒,车子是他驾驶的。

  袁某酒驾出事故,据预估,车辆损失达10多万元。目前,周某因实施顶包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袁某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面临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新讯网无关。新讯网不对文章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