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捞仔声明创作《影》全部音乐
就,音乐学院作曲系教师董颖达等对于张艺谋电影《影》音乐维权一事,11月19日,音乐制作人捞仔微博发布声明,对董颖达文中的控诉进行逐一反驳,并称因为导演的不满意,董颖达的音乐被换掉,而自己创作了《影》公映版本中的全部音乐。
董颖达称参与配乐却未署名
11月17日,董颖达发表文章,代表配乐团队的十二位成员向张艺谋执导的《影》发起维权。文中称,她与团队接受张艺谋委托,为电影《影》进行音乐创作,并与制片方签订作曲合同。在工作完成后被片方告知:因为影片公映版里没有用团队的音乐,所以不能给团队署名。《影》公映后,团队成员们却发现电影中使用的音乐,“从旋律,和声,音乐风格和乐器的使用等等……与我们的版本极度相似甚至相同!”董颖达团队表示不能接受,并已起诉片方乐创文娱(曾用名乐视影业)。
捞仔晒声明对控诉逐一反驳
11月19日,捞仔在微博晒出两张声明函,称:“为电影《影》提供的音乐都是由我本人独立完成并另外聘请演奏家重新录制的,与董颖达女士及其团队无关。”捞仔在声明中表示,董颖达所谓的“添加一些商业元素”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捞仔称:自从受邀创作到完成配乐,自己从未听过董颖达为电影创作的音乐,导演因对董颖达音乐不满意,不愿捞仔受其影响,也并未向其提供董的音乐。
他还从专业角度分析了两者音乐的不同,称有一定的类似不可避免,但绝不是抄袭。
董所列举的公映版本“小艾弹瑟”与她的“小艾断手”音乐完全一样。捞仔表示自己是在电影画面完成剪辑后开始创作这段音乐,两者有所不同,而自己和录音师、演奏家在完成创作前均未听过董颖达的版本。
捞仔称,董颖达负责的是电影的前期音乐,与后期作曲是两项工作,且出品方已为其署名并支付清款项。他称董颖达已侵犯其名誉权,自己已聘请律师,要求董颖达女士立即停止散布不实言论,否则将采取维权行动。
乐创文娱将积极配合调查
对于董颖达音乐维权一事,乐创文娱回应称:董颖达女士团队为张艺谋《影》所作配乐因与出品方、导演理念不同未能采用,另行聘请委托吴立群(捞仔)重新为电影创作,并使用了捞仔版本的配乐。因此,公映版电影署名的为捞仔,同时也为董颖达进行了“前期作曲”的署名,乐创文娱将积极配合调查,期待法律公正的结果。
文/本报记者 肖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