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明确生态扶贫实施途径力争“双赢”
新华社昆明10月23日电(记者吉哲鹏)云南省日前印发实施生态扶贫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扶贫的具体实施途径,提出将通过实施七大生态工程建设、拓宽生态管护工资收入渠道、发展三大生态产业、增加政策转移性收入等举措,深入推动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双赢”。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郭金华介绍,《云南省生态扶贫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了实施生态扶贫的具体途径。其中提出云南将实施七大生态工程建设,主要通过推广生态建设扶贫合作社的形式,鼓励采取议标等方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防护林建设、水土保持、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
按照该方案,到2020年年底前云南将力争组建2000个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3万以上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力争实施退耕还林还草56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60万亩,惠及70万以上贫困人口。
同时,云南将拓宽生态管护工资收入渠道,努力增加林业资源管护岗位、湿地管护岗位、规模化草原管护岗位,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管护和服务;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合作经营、劳动就业等方式,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特色林产业、特色林下种养业,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通过发展生态产业的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30%以上,精准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此外,云南还将增加政策转移性收入,通过,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财政湿地补偿、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等,到2020年年底前争取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不少于50亿元,通过生态扶贫助推全省15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增收,推动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