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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规治“霸座”12月起施行 将有法律“紧箍咒”

时间:2018-10-10 14:11:52    来源:南方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铁路旅客乘车不对号入座、强占他人座位的行为将有法律“紧箍咒”。近日,《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立法程序通过,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10月10日新京报)

  近两个月来,“霸座”现象似乎集中爆发。从“高铁霸座男”孙某的行为被曝光之后,“霸座女”“霸座大妈”“霸座大爷”一个接一个,构成了一幅霸座家族图。而在十一黄金周,霸座的事儿更是天天有,而且一个比一个霸气。10月3日,高铁上一个抢座的老太太,满口污言秽语,还拳打侮辱警察;10月4日,淮北到芜湖的一辆列车上,一个座霸老人称“我这辈子都没买过车票!”……

  当法律失去威慑性、惩罚性,当法律对坏人太好了,当警察面对坏人只能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不敢动手执法时,将是在培养巨婴,让巨婴们沾沾自喜,这些人就吃准了“我是无赖我怕谁”而不放弃赚任何一点小便宜的机会。“高铁霸座男”孙某的行为被曝光之后,铁路部门翻遍了整本《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都没有发现什么好用的条款,于是只好回应说:“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而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才有了“罚款200元,180天内禁乘高铁”的处罚,后来的霸座者基本上都是沿用这一模式。但现在来看,这个处罚还不足以禁止霸座者继续出现。有网友戏称要出台“霸座处罚条例”,虽然这是玩笑,但确实需要在法律上对霸座者实行刚性约束了。

  国家层面的法律完善或许尚待时日,但地方层面的条例可以先行实施。此次《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条文中对旅客的相关乘车秩序进行了明确。比如,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再比如,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这都体现了广东方面的主动担当精神。

  广东这一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希望更多地方也能早日出台相应条例,在全国形成一个对霸座者人人喊打、霸座者寸步难行的局面。(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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