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力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
38848个村庄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机制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杨玉)近日从省住建厅获悉,自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和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以来,截至9月15日,全省共出动垃圾清运车459万辆次,出动人员516万人次;46127个村庄配备了17.8万名保洁员,占全省村庄总数的96.1%;38848个村庄建立了“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机制,占村庄总数的81.1%;88个县(市、区)全域由专业公司负责日常保洁,占全省县(市、区)的62%,45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由专业公司负责日常保洁。
加大排查清理垃圾力度。对村庄及周边区域,公路(高速公路)、铁路(高速铁路)、河道(沟渠、湖泊、水库)用地(管理)范围,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大清理、大扫除或聘请专业队伍等方式,集中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同时坚持清管并重,推动长效机制建立,各地按照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原则组建保洁队伍,及时清扫、清运生活垃圾。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公开竞标选择保洁队伍,实现了日常保洁的专业化。积极推动“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提高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加快制度落地。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关于严格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日常保洁、收集设施配备、转运体系建设等10个方面的26项制度,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有稳定保洁队伍、有完善设施设备、有成熟治理技术、有完善监管制度、有可靠资金保障的“五有”标准。同时,各地各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督查、通报约谈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垃圾死角和回潮现象。
启动追责问责程序。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及督导检查出现的问题,全部纳入问题台账,认真进行复核。根据垃圾所处地域范围,分别由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监督有关市、县(市、区)和管理单位组织彻底清理到位,并逐点核实。对发现积存垃圾问题较多、规模和范围较大的县(市、区),向所在地党委提出问责建议,严肃问责。对省暗访发现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在全省进行通报。同时,省住建厅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河北住建”微信公众号设立举报专栏,群众可随时通过上传图片、文字等方式,对农村垃圾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报,使网络监督常态化。
下一步,各地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要求,加快完善城乡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在平原地区做到应烧尽烧。积极推行农村垃圾分类,采用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处理资源化方式,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