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茅昌年 记者 江跃中)近日,上海铁路公安处北郊站派出所查办了首起发生在铁路货场内的无证醉驾案件,犯罪嫌疑人楼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
8月23日晚上9时35分许,北郊站派出所指挥室接上级公安机关110指令称:铁路北郊站内五库台东面发生纠纷。北郊所指挥室即指派民警王杰和熊健赶赴现场处置。民警经现场了解,浙江籍男子楼某某在事发晚上驾驶牌号为浙G396JL黑色雅阁机动车,因倒车不慎,与报警人方某某停在北郊站正在装车作业的半挂车发生碰擦,双方发生纠纷。后楼某某又故意多次驾驶小轿车阻挡在半挂车车头前,阻碍其进行正常装货作业。
民警在与楼某某交谈时,发现其口中散发出浓烈的酒精味,民警多次要求楼某某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楼却始终无法提供。民警以楼某某涉嫌无证酒后驾车,将其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并协同铁路交警支队民警将楼某某带至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进行血液内乙醇浓度分析,经过复旦大学医学院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楼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6mg/ml,属于醉酒驾驶。后经进一步了解得知,楼某某在事发当晚六七点钟,与其老乡在饭店聚餐喝了2个小时的酒,楼某某一人就喝了三两白酒和一瓶啤酒。同时楼某某曾有吸毒史,其机动车驾驶证也因违章被依法注销。
楼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