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65岁老人高速公路上遇见两车追尾 下车示意被撞身亡

时间:2018-09-18 09:15:09    来源:中国青年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高速公路两车追尾,老人下车示意绕行被撞

  致命示警

点击进入下一页

  崔惠生的妻子展示崔家的上诉书。受访者供图

  两年前的一个雨夜,65岁的崔惠生在山东荣乌高速公路上遇见两车追尾。因为担心更多车辆“连环追尾”,他主动下车,并示意来车注意避让。

  他原先只想做件好事,却不知危险也悄然降临:一辆小客车超速行驶,撞倒了他。

  崔惠生身体多处受伤,动弹不得。此后40多分钟,没人将他扶进车里避雨或者开车送医。在高速公路的中间车道上,他被雨水冲刷着,飞速驶过的汽车随时可能碾压他。

  最终,他因抢救无效去世。令家属难过的是,当他们找肇事者讨说法时,对方认为崔惠生本不该下车示警;当他们希望一名受助的追尾司机出庭作证,对方却推说“是他自己要去的”“这事别找我”。

  崔惠生的遭遇不是孤例。对类似事件,有的地方政府表彰示警者见义勇为,有的人则担心在高速公路上下车并不合适。如今,这些疑问也留给了崔惠生的遗属和肇事者。

  “爱管闲事”的老人

  2016年8月14日17时28分,山东省青州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信号,预计下午至夜间部分地区有雷阵雨,局部有短时强降水,雷雨时阵风8~9级。

  那时,崔惠生和妻子、母亲正搭乘着李军驾驶的车辆从济南出发,打算回青岛老家。李军和崔家住在青岛的同一个区。

  如果没有意外,两个月之后,崔惠生即将在北京与书画家办一次联合画展。他原本出生在山东一个艺术氛围浓厚的家庭,之后考上中国石油大学,一直从事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管理。再后来,他获评,工程师,曾被有关部门授予“共和国,工程建设青年功臣”称号。

  崔惠生对画展期待已久,也构思了许多艺术衍生品。他爱国画,尤擅画虾。

  然而,危险逐渐逼近了。司机李军回忆,那天,荣乌高速大地沟寸段长时间拥堵,由于暴雨和堵车,他驾驶的比亚迪轿车打不着火,发生了故障。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显示,18时35分,李军的车在402km+400m处左侧行车道发生故障。18时49分,崔惠生在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

  3次尝试推车不果后,李军将车停在402km+590.9m处左侧行车道内,等候救援。

  大约过了1小时,19时39分,在这辆车后方,两车追尾了。

  判决显示,追尾的车好在没有撞上李军的车。之后,3辆车“并排”停在行驶道中,均开启了双闪。

  李军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称,那时候风雨变大,连车门都很难打开,路面湿滑,非常阴冷,高速公路的能见度大约只有3个车身。不过,发生追尾事故的两车有人下来了,在高速公路上争论着什么。

  李军回忆,崔惠生告诉他,两车追尾却没在车后摆放警示标志,还聚集在高速公路上,非常危险,因此他想要下车帮助追尾两车示警,提示过往车辆绕行。

  李军劝阻他不要去管“闲事”。但崔惠生很坚持:“这不光是为了自己,那些人这样做也太危险了,距离太近不行,抓紧撤离、注意安全。”

  崔惠生,独自下车了。

  根据高速公路“402km+500m”附近的监控画面,路过车辆的灯光打在崔惠生身上,他没有撑伞,站在追尾车辆不远处,至少4次被视频记录挥动双手。判决书如此描述:崔惠生向402km+400m处方向步行,并曾挥手示意经过车辆绕行。

  在监控视频中,从崔惠生开始示意到走出监控范围的11分钟内,超过70辆车顺利绕过追尾车辆所占用的车道。所有车辆行驶速度变得缓慢,有货车、轿车、出租车等。

  这不是崔惠生第一次管“闲事”。

  崔惠生的儿子回忆,十几年前,崔惠生乘坐客车途经青州时,有小偷团伙在车上翻找乘客财物,更借机对个别女性上下其手。与其他乘客沉默放任的态度不同,崔惠生大声呵斥,加以阻止,小偷团伙这才停手。

  这次雨夜示警的结果却没有那么幸运。

  超速行驶的肇事者

  19时58分,崔惠生已经走出了前述监控的范围。崔惠生的儿子猜想,崔惠生也许想到距离150米外的地方示警,才能让过往司机及早做出反应。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驾驶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在本车道内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牌。

  在崔惠生示警的同一时间,另一辆车正沿荣乌高速由西向东行驶:已拿驾照17年的冯秋霆正载着他的儿子,以及他的朋友刘香芝及其女儿。

  询问笔录显示,20时15分许,冯秋霆想超过前方的大货车,打了转向后变换车道,以约每小时80公里的车速超过大货车。刚超过车,他发现前方一片灯光,就减速为每小时70公里并变换灯光。

  变换灯光后,他才发现有一个人站在车前方五六米处,正举起手挥了一下,他立即刹车但还是把对方撞倒,车速大约是每小时70公里。被撞者正是崔惠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显然,冯秋霆超速行驶了。

  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如此认定:李军在车辆故障后未及时把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未把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是应急车道内;冯秋霆驾车未确保安全,遇到下雨气象条件时未降低行驶速度。两人的违法行为对该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与对方等同。崔惠生不承担事故责任。

  在询问笔录里,冯秋霆承认,下雨路面比较黑,他没想到高速公路上有人。事发后,他看到崔惠生躺在行车道内,面朝下,脚朝南。

  这里位于荣乌高速(青岛方向)402km+400m附近,夜间无路灯照明。

  崔夫人下车寻到崔惠生后,曾寄希望于冯秋霆能驾车送丈夫就医或是避避雨。据家人回忆,她当时拍打车窗,甚至下跪哀求,但对方最终没有答应。

  李军也称,崔惠生被撞后,他马上跑过去,看到崔惠生躺在行车道上,而崔夫人跪在地上大哭大喊要救人。随即,李军亦向肇事车辆求助,但对方没有回应,“我也跟着在旁边哭,心里特别害怕。”

  40多分钟过去了,崔惠生终于等到了救护车。21时30分许,他被送到潍坊中医院滨海分院,最终抢救无效。尸检报告显示,崔惠生系颅脑损伤死亡,符合交通事故形成。

  崔惠生的家属此后起诉了李军、冯秋霆、刘香芝及相关保险公司。在家属看来,事故发生后,冯秋霆、刘香芝等4人在车中躲避暴雨,不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且将崔惠生弃置于暴雨环境中、高速公路中间车道,使崔惠生既无法得到及时救治,也面临可能再次被撞击、碾压的危险。

  对此,冯秋霆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事故发生后,他询问警察如何处理崔惠生,是警察告诉他不要挪动伤者。冯秋霆解释,正因为不知道崔惠生是骨折还是哪里不舒服,他才不敢抱他或拖他到其他地方。

  冯秋霆表示,警察同时要求他保护现场,打电话求助公安和救护车,也建议他车上的乘客别下车,以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我打了好几次(求助电话),我说车子(救护车)、警车怎么还不过来,才知道潍坊市的医院比较远,近也要几十分钟车程。”冯秋霆说。

  2017年12月,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崔惠生不顾自身生命安全冒雨逆行示意车辆,且因冯秋霆、李军的过错而死亡,冯秋霆应从道义与公平角度以合理方式表达愧疚与歉意。

  受助者推称“是他自己要去的”

  在高速公路上因示意绕行而失去生命的,不止崔惠生一个。

  2017年4月8日,1983年出生的向锐在沪渝高速云雾山隧道行车时偶遇前方车辆突发事故,于是下车用力挥动双臂,大声疾呼,使得后方驶来的多辆汽车开始减速。可才过了一分钟,一辆疾驶而来的轻型货车向左侧滑,将向锐撞倒,将其卷入车底。

  2017年,团恩施州委、州青年联合会追授向锐“恩施青年五四奖章”,利川市追授向锐“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18年,湖北省文明委表彰“挥手英雄”向锐为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

  然而,崔惠生没有获得见义勇为的“身后名”,连下车示警的行为是否正确,也存在争议。

  “你想大晚上的8点多,下着雨,在快车道,有个人看到车他连躲都没躲,这么危险的做法,根本一点常识都没有。”冯秋霆对崔惠生下车示警的做法并不认同,“他没有权利那么做,一点安全防范都没有,示警什么啊,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此前,向锐示警被湖北有关部门表彰的同时,负责处置该事故的交警也在媒体上提醒,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事故,应第一时间到安全地带,不提倡这样“用生命示警”。

  但在崔惠生的家属看来,父亲是做了好事,并且那种情况下也是不得已,否则可能真的会出现后车躲闪不及进而连环追尾的严重后果。

  连环追尾是触目惊心的。2015年,荣乌高速曾发生一起四车追尾相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

  事发至今已两年,崔惠生儿子除工作以外的所有时间,都花在为父亲讨个说法上。他认为,父亲是这次交通事故,逝去的人,是为了帮助别人而离开的。因父亲的“无因管理”,一些机构获益了,如相关高速公路运营集团等机构可能避免了路产设施损坏、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问责、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风险。他认为,受益人也应表示感谢。

  由于亲眼目睹崔惠生“用生命示警”,崔夫人这两年一直摆脱不了悲伤的情绪,出现了失眠焦虑、情绪低落、暴瘦等症状,先后前往滨州、青岛等四家医院的心内科、精神科治疗。

  崔惠生的儿子称,他曾致电在追尾现场的人,希望对方出庭证明崔惠生下车示警的经过,但有人回答:“我们没有要求他去示警的,是他自己要去的,这事别找我。”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联系了发生追尾事故的两名车主。一名车主了解记者的来意后挂断电话,另一名车主称自己当时因追尾事故而受伤,不了解有人下车示警的情况,“时间过去太久了,记不清了。”

  最终,寒亭区法院一审判决,崔惠生一家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合理损失共计99.6万余元,由李军、冯秋霆各承担50%赔偿责任。刘香芝虽是客车的所有权人,但对本案发生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家属希望被告登报道歉的请求,判决认为,民事责任中的“赔礼道歉”具有强制性,通常适用于故意侵害他人人格权益的侵权行为,而根据本案现有证据,结合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冯秋霆对事故的发生虽具有过错,但主观方面系过失。

  至于崔惠生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法院认为应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崔惠生家属对冯秋霆、刘香芝在一审中的态度不满意。近日,该案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截至发稿,家属尚未收到判决结果。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魏晞 记者 卢义杰 来源:中国青年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新讯网无关。新讯网不对文章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