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张爱国)近日,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辖区发生一起狗狗撞电动车事故,车主吴女士摔倒骨折。民警判定狗主人承担全责。
在江宁区上元大街北沿路路口西约15米处,吴女士骑乘一辆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直行。路边监控视频显示,狗狗突然从绿化丛中横穿非机动车道,速度很快,碰巧撞上了电瓶车前车轮上,导致吴女士连人带车直接倒地。事后,狗狗“肇事逃逸”,跑进路对面的门面店里。民警找到了“肇事狗”及其主人。面对监控画面,狗主人不得不承认狗狗撞车的事实。吴女士经医院检查,手肘关节处骨折。
狗的主人称,狗狗平时都是散养在店门口,没想到酿成了事故。按照相关规定,狗要圈养,且主人要在合理的地点和时间牵着狗绳子遛狗,不能放任狗到处乱跑,应尽到监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