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女,孕妇)所发微博截图。 张斌 摄
11日,对“杭州一‘网红’因遛狗引发争吵殴打孕妇致其先兆早产”事件,杭州市公安局发布有关解答,回应了网民对事件后续处理的热点问题。
9月9日,一名孕妇发微博称,遭杭州本地一名网红“Saya一”殴打致其先兆早产。该孕妇称,因冲突中受到对方不断的言语刺激以及肢体推搡,她当场呼吸急促倒地,被紧急送医。期间,她被院方警告有高风险流产征兆,其丈夫签下了多张病危通知书,孕妇还在微博上传了自己的诊断报告。
当日凌晨,事发地杭州滨江警方就此事发布公告称,9月7日晚20时许,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长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君尚金座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出警赶至现场。经了解,系陈某伊(女,君尚金座住户)、施某华(女,陈某伊母亲),与杨某(女,孕妇)夫妇因遛狗引发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无明显伤势,杨某因情绪激动引发身体不适。
“杭州公安”官方微信发布有关解答。 张斌 摄
7日晚,公安机关依法将陈某伊强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施某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强制传唤调查,杨某由120送往医院救治。
9月11日凌晨,警方再次发布,处理情况介绍,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施某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陈某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已基本查清,因目前杨某正在医院治疗,伤情程度尚需医院进一步诊断确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杨某伤情进行鉴定后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相关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此,有网民提出“为什么只拘留了施某华(陈某伊母亲),而未对陈某伊做出处罚?”“这明明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案件为什么以行政案件处理,而不是以刑事案件处理?”“陈某伊为什么只关了,就被放出来了?”“杨某明明已经在微博出具了医院的诊断报告,为什么还需要伤情鉴定?”等疑问。
警方解答称,目前,杨某还在医院观察治疗,伤害后果尚不明确。陈某伊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也已基本查清,但危害后果还需要医院诊断和法医鉴定,然后才能做出相应处罚。目前公安机关还未对陈某伊做出处罚,派出所传唤其接受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警方表示,根据目前调查掌握到的证据材料,该案暂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需要根据伤情鉴定意见判断案件性质。若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且与陈某伊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则涉嫌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否则,依法应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同时,杨某在微博展示的是医院的《围产监护检查申请单》,而非该医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该证据可以作为鉴定的材料,而不能作为认定其伤害程度的依据。(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