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
强化“互联网+”新业态的底线意识
南方日报评论员
南方时论
连日来,浙江省温州市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途中被害事件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继8月26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后,广东省交通厅、广州市交委、广州市公安局也于日前联合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刻对顺风车业务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保障乘客安全的长效机制。
以网约车为代表的“互联网+”新业态已成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我国始终对“互联网+”秉持开放、宽容的态度。同时也要清醒地意识到,互联网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正如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进“互联网+”既要坚持开放共享,也要坚持安全有序的原则。温州女孩乘顺风车被害事件再次警示我们,“互联网+”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底线意识,更不能为了速度、效益而忽视责任。
复盘发生在温州女孩身上的这起悲剧,平台客服在女孩失踪后与当地警方沟通中的一系列拖沓表现,受到公众广泛诟病,既暴露了平台内部缺乏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也反映了缺乏对乘客安全负责的责任心。事发后,滴滴出行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致歉,表态积极配合警方并全力做好善后工作,承诺无论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责以及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赔偿。然而,这样的表态却让人看到了对乘客安全缺乏“生命无价”的敬畏。特别是在过去3个多月里先后发生两起顺风车司机杀害乘客的恶性案件的情况下,这样的表态更令人感到愤怒。有鉴于此,平台方必须清楚看到并不折不扣地承担起自身的主体责任,不但要完善事后的补救机制,更应该着眼于事前的有效防范、事中的积极干预,,限度守好用户安全底线。
强化“互联网+”新业态的底线意识,必须加强监管。对于“互联网+”新业态,务必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包容是尊重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的体现,是为了鼓励创新;审慎则是为了保障秩序,守护底线,“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放手不管’,恰恰相反,有效监管的责任比过去更重了。要积极探索审慎监管和社会共治的管理格局,以科学合理的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落实“包容审慎”的原则,监管部门必须该放就放、该管要管,要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将责任落实在行动上,避免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肆意妄为,淡漠责任;要强化问题意识,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各领域“互联网+”新业态在不同发展阶段暴露的不同问题,抓住,实施监管,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立起守护用户安全和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互联网+”新业态正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乃互联网与人们生活各领域深度融合的结果。有关部门需结合“互联网+”的技术、行业特点,持续推动监管创新。一方面,正如广州市交委要求滴滴出行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数据接入广州市政府监管平台,广州市公安局要求滴滴公司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要创新企业与监管部门的联动机制,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创新网络业务的监管手段;另一方面,要探索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协同运作的治理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通过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互联网+”新业态规范发展。
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是我国网信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互联网+”新业态在发展中不时会暴露一些问题,但这不该使我们因噎废食,重要的是正视问题并解决问题。通过约谈等方式,国家部委及各地相关部门给滴滴出行提出了多方面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我们期待它不再把责任当成儿戏,而是把承诺落到实处。同时,我们也希望每个领域的“互联网+”企业举一反三,本着对用户和自身发展共同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守住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底线,使“互联网+”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的重要支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