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司机“性骚扰”,平台难甩锅
一家之言
平台不能只想做牵线者,不做担保者。
这两天,乐清女孩搭顺风车遇害案将滴滴推上了风口浪尖。无独有偶,在杭州也发生了一起货拉拉司机性骚扰女顾客事件。据报道,这位司机要求女顾客取消订单并采用微信付款,事后找女顾客“约炮”,并发送多条不堪入目的信息,被拒后又打电话威胁恐吓,女孩在恐惧中住酒店20天不敢回家。
对于货拉拉平台的事后处理方式,女顾客和平台方的陈述并不一致。前者称,货拉拉既要求其不要找媒体曝光、“会妥善处理”,又拒绝接受女孩主动通过微信提供证据。后者则于8月27日在官微回应,称货拉拉杭州分公司负责人将与涉事司机一起,登门当面致以诚挚歉意。
目前,当事人已经报警,事实和细节究竟如何,我们期待权威调查结果。有意思的是,货拉拉回应称,“多次通过致电、私信留言等各种渠道试图联系该用户,但始终无法取得联系”,这和女顾客方面陈述的主动找平台沟通、提供证据、被劝和解的说法,大相径庭。但显而易见的是,直到事情已经被充分曝光、形成舆论压力的境遇下,货拉拉才公布处罚结果、表态要登门道歉。这期间漫长的过程,耐人寻味。可以想象,如果这件事被当成个案私下处理,那么类似的事情可能还会继续发生。
货拉拉经营模式是O2O,是将社会上闲散的车辆集中起来,在货和车之间进行信息匹配,类似货运版的网约车,出了司机性骚扰女顾客的情况,也理应担起平台责任。在货拉拉APP的简介里它们自称:“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的认证司机,99.8%用户好评司机”。很大程度上,用户就是冲这个服务来的。既然,司机是平台介绍来的,其侵犯了顾客的权益,平台就天然有连带责任,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但从目前看,对货拉拉司机的“性骚扰+人身威胁”,货拉拉作为平台并未尽责——似乎只想做牵线者,不想做担保者。这显然不合理。也只有将其应尽的责任夯实,才能避免这些平台留下一个个人身安全的“大坑”。□樊成(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