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杨桂荣报道:为了还赌债骗赌资挥霍,佛山一女子竟然利用小姑子两口子迷信“济公”的心理,假扮“济公”诈骗小姑子一家300多万元。近日,佛山中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假扮“济公”的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并责令其退赔杨某、朱某三百余万元。
据判决书显示,2013年开始,冯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为了赌博及偿还赌资,冯某找到了自己的小姑子杨某、杨某的丈夫朱某,利用二人迷信“济公”神佛的心理,谎称自己是“济公”上身且可以代“济公”传达旨意,让杨某开设一个“神库”(实为冯某名称的账户),并由冯某自己保管。冯某声称,杨某需要向“神库”内存入尽可能多的款项,款项三年内不可以动用,这样才可以保佑杨某家宅平安。杨某听信后便将自己的银行存折及密码给了冯某,冯某先后从账号中提取了320万元进行赌博。
2016年3月份,冯某欠下大量赌债无法归还,因此故伎重施,以“济公”的名义,让杨某、朱某将二人的住宅以23万元抵押出去帮自己还债渡难关,否则就会有难。直到2016年9月份,杨某夫妻抵押住宅的期限到了,二人因无法还债被迫卖楼。
杨某夫妻二人选择报案。据统计,自2013年4月到2016年10月期间,杨某夫妻二人共被骗取资金超350万元。如此拙劣的把戏,杨某一家怎么会上当受骗?在法庭上,杨某表示,在冯某“神库”的保佑后两年,自己儿子顺利结婚并生了双胞胎孙子,因此她更加相信冯某,又继续给钱冯某。当追问冯某“库”里钱的事情,冯某就一直推脱并逃跑,说天机不可泄露,不然就不能保家宅平安。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并责令其退赔杨某、朱某三百余万元。
冯某上诉至佛山中院。她称对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有异议,应认定为侵占罪。冯某认为,“神库”的款项是冯某在行使保管权,而非所有权,符合侵占罪特征。且杨某、朱某明知道房子抵押是为冯某还债,因担心家人有难故仍将住宅抵押属不情愿的借贷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特征,其还认为该案件发生在亲友之间,且被害人仅要求退还财物,社会危害性较小,应从轻处罚。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神库”里的款项冯某用于维持赌博或偿还赌债,夫妻二人并不知情,只认为是“济公”祈福避难的旨意。冯某多次采用封建迷信手段,致使被害人陷入错误的认识继续处分财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相信迷信活动而使其自愿交出财物,得逞后将所得钱款用于赌博及偿还赌债,其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而非民间借贷。
佛山中院审理后还认为,虽然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冯某将骗得财物用于非法活动,且事后无力偿还杨某、朱某的经济损失,其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依法不适用减轻处罚。据此,佛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