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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套路贷”:一年多40万借款滚成500多万

时间:2018-08-14 10:51:33    来源:钱江晚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你再不还钱,我们就向法院起诉,拍卖你住的房子了。”

  直到今天,想起一个多月前的那个电话,宁波的老张依然感觉心惊胆战——

  7月5日,暑假开始的日子,身为教师的老张(化名)惊悉,自家的房产证竟然握在了别人手中。


  再三追问下,这位教了一辈子书的中学教师彻底崩溃了,原来他的家庭早已陷入一场莫名的高额债务——去年初,妻子阿丽(化名)向生意场的熟人借了40万元,而为了还上这笔钱,阿丽不仅把房产证偷偷给了对方做担保,还前后借了10笔钱,还了380多万元。可如今仍有欠款384万元,并且在以每月24.6万元的利息疯狂增长着。

  从40万滚到几百万,夫妻俩到现在也搞不明白,这到底是高利贷,还是传说中的“套路贷”?

  打进钱江晚报热线96068的老张筋疲力尽。他说,希望他们的遭遇能给所有人提个醒。

  飞来的百万巨债

  老张一家人的生活原本幸福平静。他在初中教科学,妻子阿丽(化名)经营着一家搬家公司。有个儿子是医生,夫妻俩正琢磨着给儿子买套婚房,也期待着退休后的悠闲生活。

  可是,暑假开始的那,,老张发现家里的房产证不见了。

  “去年初,我从银行借出了100多万元信用贷款,给老婆做生意用。因为7月13日贷款就要到期,放假这天我就问她要钱还款,可她支支吾吾拿不出来。”老张说,实在没办法,他便想把家里一套拆迁房卖掉还款,这才发现房产证不见了。

  一颗已埋藏了一年多的炸弹,就这样引爆了。

  “老婆这才告诉我,她向别人借了钱,房产证押在对方手里。”老张有点懵。

  直到第二天下午,两个看起来像黑社会的人握着老张的房产证和两张欠条来到家里。“一进门,他们就要求我给借条签字做担保人,一共88万元,否则,他们就不还房产证,还要把我们房子拍卖掉。”老张因为急着要回房产证被迫签了字,当天匆匆把房子卖了,还了银行贷款。

  这88万元欠款是怎么来的?细问阿丽之后,老张才知道,家里的债务远不止88万元,而是几百万。

  “哪怕倾家荡产也还不清。不如自杀算了!”

  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阿丽也扛不住了。7月14日,她留下了一封遗书,试图跳楼。“悔不当初,是自己亲手葬送了幸福的晚年生活,当借第一笔高利贷时,我已经踏入了坟墓……面对巨额债务,家里已无力偿还,唯有一死才能解脱。”

  所幸,当天老张报警后,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及时找到了在高楼上的阿丽。

  40万借款一年翻了十多倍

  这一切的源头,始于2017年初,阿丽向隔壁店铺老板娘的儿子王某借了40万元。

  “2016年我开始做红酒批发,需要短期资金周转。”阿丽说,当时约好是三分利,两个月后还款。可两个月后,阿丽资金没到位,王某却说这笔钱非还不可。

  “他介绍我向另一个姓林的人借钱,借47万元,月息15%,当时我就说利息太高了,但他说是看在我认识小王的份上才借的,否则月息要20%到30%。”由于急需钱还款,想着红酒生意也赚钱,阿丽又同意了,“他转账40万元给我,又给了7万现金,可这现金他当场又收了回去,作为当月利息。”

  阿丽没想到,自己已经落入高利贷的圈套。

  一个月后,林某打电话催阿丽还利息,“我当时没现钱,说要缓两天,结果他说逾期要付违约金,每天罚息按利息总额的10%付。我说这太离谱了,之前也没讲过,他说这是规矩。”阿丽只好还了对方利息和两天违约金,“我要转账,他不同意非得要拿现金。”

  到了6月,隔壁店铺老板娘傅某热心地问阿丽,“借的钱能还上吗?如果有困难,我这里有闲钱可以先借你,不用那么急还。”眼看还不上林某的利息,还要交高昂的违约金,阿丽又同意了借款,向傅某借了45万元,一部分还利息,一部分还林某。

  就这样,贷了又贷,还了又还,到今年初,阿丽在这几个人的利诱和威逼下,以“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向4个人借了7笔高利贷,欠下了高达184万元的债务。阿丽每天都在借钱和还钱中过日子,可她发现自己根本还不完贷款,甚至连前面一些借贷的利息都还不上。

  “只要我没按时付息,他们就不断打电话催讨,甚至直接到我办公室来讨债,还威胁我如果不给利息,就上我家闹。”阿丽每天绞尽脑汁地想着怎么赚钱可以填补窟窿,对着家人还要强装无事,接近崩溃。

  今年1月11日,王某给阿丽介绍了一家利息低的投资公司。

  “说最多只能借60万元,用房产证作抵押,月息5%。”为了还掉高利贷,阿丽签订了借款合同,期限三个月。不过,合同上写明三分利,实际五分利。同时,她当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相当于把自己住的按揭房子也“抵押”出去。而后,在同样的操作模式下,阿丽先后两次在这家投资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借款五分利50万元,三分利45万元。

  自此,部分高利贷转成155万元较低利息贷款。期间,在对方的催讨下,阿丽将拆迁房的房产证也交了出去做担保,彻底陷入万丈深渊。

  7月7日报警后,阿丽在老张的劝说下,对着账本、发票算了一遍又一遍,可越算心越凉。过去一年多,阿丽陆续借入222万元,期间已还款382万元,可她仍欠着高利贷本金125万元,欠息达104万元。加上转为普通借贷的155万元,起初借的40万元已经翻了12倍不止,共500多万元。而剩下的贷款,每月还在新生24.6万元的利息。

  是否属“套路贷”还需调查认定

  在派出所民警的建议下,8月6日,老张和阿丽拿着一份厚厚的书面材料递交给了宁波市海曙区打黑办。“求助打黑办,或许是我们,的救命稻草。”老张说。

  宁波市海曙区打黑办宋队长告诉钱报记者,他们已着手调查,“阿丽前后借了10笔钱,情况比较复杂,可能需要一个月才能出调查结果。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有一两处环节存在肆意认定违约、敲诈勒索,符合‘套路贷’的基本特征。如果经过核实,确定属于‘套路贷’犯罪,我们会立案侦查。如果不构成‘套路贷’犯罪,阿丽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追回自己的利益。”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律师倪越卿。倪律师分析,阿丽遭遇的情况,属于利滚利、多次转单平账,很可能是“套路贷”圈套,“如果确实存在出借人利用格式合同制作阴阳合同、空白合同,并且上门逼债的情况,基本可以判定为‘套路贷’犯罪,涉及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罪名。”

  即使无法定性为“套路贷”犯罪,这十笔借贷的约定利息也远超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是无效约定。倪律师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过,阿丽所付利息大多为现金支付。“这种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如果没有转账记录,又没有收条,追讨起来会很困难。”倪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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