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高官的亲戚,以介绍就医、入学、调动工作等为由骗取多人共计54万余元。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15年8月,张某结识了患乳腺肿瘤的周某。张某自称是,某部委领导的侄女,能为周某介绍医生,以收取介绍费和购买进口药为由,骗取周某12万元。2016年9月,张某对彭某冒充,某部委领导的侄女,彭某请张某帮忙把他从外省调回桂林工作,张某先后骗取彭某共26万元。
2017年春节前,张某在荔浦县谎称自己是,某部委领导的女儿,吴某求张某帮他的儿子进一所好的学校念书。张某以交报名费、补学历费、选专业费等为由,先后骗取吴某9.78万元。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张某以能通过关系办到烟草许可证和危险物品运输驾驶证为由,先后骗取郑某等5人6.3万元。
(覃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