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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追逃两年无人抓 两次申请证清白未果

时间:2018-07-06 09:56:29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逃犯”在家两年无人抓,为证清白两次申请公开裁判文书未果

  67岁的山东男子李庆荣遭遇尴尬:他两年前被新疆温宿县警方网上追逃,人就在山东老家,至今却一直没有警察来抓他。

  两年里他的生活被彻底打乱,他因此难以外出就医,甚至两度错过亲人的葬礼。

  李庆荣的代理律师获取的警方资料显示,温宿县警方于2016年6月20日对李庆荣网上追逃,并注明其逃跑方向为家乡山东,追逃理由是他在2015年伙同他人涉及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但李庆荣坚称自己与这起案件毫无瓜葛,“我只是与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小额贷款公司股东马某曾有过合作,但早在案发前几年就已不再来往。”

  为证明李庆荣是否涉马某案,他的代理律师李肖霖分别于2017年10月3日及2018年5月15日,先后两次向温宿县法院申请公开马某案的判决书,以确认李庆荣是否参与其中,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7月2日,澎湃新闻致电温宿县公安局,该局政工科一名工作人员称,其对案情不太清楚,无法回答。

  男子被网上追逃,在家两年未见警察上门

  6月27日起,李庆荣一直沉浸在自责当中,他说,叔叔刚刚过世,而他却因为被警方网上追逃无法前去参加叔叔的葬礼,“在被追逃的两年间,这已经是我第二次错过亲人的葬礼了,这让我感到非常自责与无助。”

  李庆荣遭遇的变故要从两年前说起,他回忆称,2016年6月下旬,他从公司下属口中得知自己被新疆警方在网上追逃了,“这个消息让我觉得莫名其妙,但我并没有害怕,我没有做过违法的事”。

  李庆荣说,在被追逃的最初一段时间,他迫切地希望警方能尽快找到他,好让他有机会能把事情说清楚,“我也曾听说新疆来了几个民警,但他们并没有来抓我,我想找他们的时候,他们却已经走了。我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前往新疆,曾委托下属带着我的身份证去新疆的公司对账,并询问事情的缘由,但那次我的身份证也被警方扣留了。”

  没有了身份证,李庆荣变得寸步难行,甚至在外出就医时都得借用弟弟的身份证。他告诉澎湃新闻,他由于全身多个脏器患病,加之身份证被扣留,除了看病外,其余时间均在山东老家。“我出不去,他们也不来,这件事就一直耗到了现在,但它已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此后,李庆荣委托了李肖霖等律师代理他的案件,帮助他查清事情真相。律师获得的警方资料显示,温宿县公安局于2016年6月20日对李庆荣追逃,理由是李庆荣在2015年伙同他人涉及温宿县汇金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并称李“现已逃跑”,警方还明确了李庆荣的户籍地址及现住地址,并注明其逃跑方向为家乡山东。

  李庆荣不明白,既然警方已查明他的“逃跑”方向以及他在山东的具体住址,为何时隔两年始终不抓他。

  昔日生意伙伴涉案,律师申请公开相关判决

  李庆荣告诉澎湃新闻,温宿县警方提到的汇金小额贷款公司的一名股东马某曾与他有过生意往来,他认为自己受到马某牵连。

  李庆荣回忆称,2012年前后,他和马某在阿瓦提县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第三分公司(以下简称为第三分公司)共同持股,合作开发一个项目,“但到了2012年7月,就因马某违约而终止合作。”

  据第三分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第三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在2012年5月9日变更为马某,但到同年7月6日,该企业法人代表就再次发生变更,马某退出管理。两天后,马某与李庆荣签订一份协议,其中显示,马某不再承担为第三分公司开发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融资义务。

  “自这份协议签订之后,我与马某再无接触。警方的案件信息里显示,马某的非吸案发生在2015年,那时我早已跟马某没有往来。”李庆荣说,“律师告诉我,要弄清楚我的案子,先弄清马某的案子。”

  2017年10月23日,李庆荣的代理律师李肖霖向新疆自治区温宿县法院申请调取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判决书,称马某案与李庆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有重要关联,因马某的判决书未在互联网上公开,无法获悉判决书具体内容,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相关条款及《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向法院申请调取马某案的判决书。

  两次申请公开相关判决书,法院未予回复

  “上述相关条款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形外,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李肖霖认为,李庆荣面临的情形,可以申请调取马某案的判决书,“但这份申请递交之后,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李肖霖说,2018年5月15日,他再次向温宿县法院书面申请公开马某案的判决书,仍未收到回复。

  李肖霖说,在接受李庆荣委托后,他曾向办理马某案件的相关人员了解,在马某案审判期间,其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上没有出现过李庆荣的名字,“但这一情况必须见到判决出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李肖霖对李庆荣被网上追逃一事也存有疑义,“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进行网上追逃,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案件必须是刑事犯罪,犯罪事实必须清楚,并且案犯必须在逃。而李庆荣被追逃两年多以来,他一直山东老家养病,警方是如何认定其‘在逃’的?至少目前来看,我们只知道李庆荣罪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他究竟因何涉入其中,警方又掌握哪些确凿证据,我们一无所知。”

  李庆荣究竟因何涉入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被网上追逃的两年多时间里又为何始终无人对他实施抓捕?律师两度申请公开马某的判决书,法院为何不予答复?7月2日,澎湃新闻向温宿县公安局及温宿县人民法院求证以上疑问,公安局政工科一名工作人员称,其对案情不太清楚,无法回答,对于媒体采访该局不予接待。而法院的办公电话则始终无人接听。

  李肖霖说,马某案的判决书是能证明李庆荣是否涉该案的证据,“我们希望能够从中获知该案的具体案情”。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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