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海南:7月起试点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

时间:2018-06-27 14:52:29    来源:海南特区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我省7月起试点 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

  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将被撤销资质,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申请

  □记者 张野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全省将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试点工作将于7月正式展开。


  据了解,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本次试点工作旨在进一步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探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根据通知安排,本次试点工作流程共分为四个步骤:

  步骤一:申请人首先登录试点省政府政务服务,网站,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步骤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办将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单。

  步骤三:住建厅将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材料及全国、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信息直接办理资质审批手续,颁发资质证书,并在门户网站公示。

  步骤四: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6个月内,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组织核查组核查,,是对涉及的建筑业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注: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