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联合多部门为城镇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出实招
贫困农民工家庭可在城里享受工会帮扶
需要符合加入工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条件,被认定后可享受相关帮扶政策
本报讯(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张媛媛)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6部门专门印发了《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通过整合资源、共同发力,解决城市困难职工的生活难、就业难等问题,并,把城市贫困农民工家庭纳入帮扶范围,确保2019年底全市城镇困难职工全部解困脱困。
洛阳市总调研发现,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刚性支出随之增加,城镇困难职工一旦待业、失业或有家人患重病、多个子女求学,生活更加难以为继。同时,一些早已留在城市工作生活又难以获得城市户口、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贫困农民工家庭,在扶贫中往往被疏忽和遗漏,影响了这个群体融入城市的积极性。
《意见》把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农民工家庭纳入城镇困难职工精准扶贫帮扶的范围。凡是加入工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务工,准且符合城市困难职工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即便没有城镇户口,也同样会被认定为城镇困难职工家庭,享受相关的帮扶政策。此外,针对城镇新产生的困难职工,洛阳市将按照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坚持“先建档、后帮扶、依档施助”的原则,同步建档立卡、同步实施帮扶、同步解困脱困。
调查显示,目前,洛阳市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有21195户,其中县(市)困难职工有12248户,城区的困难职工及企业困难职工有8947户。因缺乏劳动力致困的约占总数的32%,因病致困的约占26%,因单亲或子女上学致困的约占19%,因下岗失业、无业致困的约占15%,因意外灾害致困和因残致困的分别约占4%。
按照《意见》,洛阳市总、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将从生活、就业、就学、就医、住房5个方面,为城镇困难职工提供一系列帮扶措施,确保每年完成50%左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的帮扶计划。如,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职工,市总工会将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生活救助;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困难职工;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学生可享受生活费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四免一补”资助政策、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等;推动将城镇困难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予以保障;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更多困难职工家庭有房住。
洛阳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吉振华表示,工会将充分发挥作为党委政府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聚合多种资源,通过精准施策让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