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市城建工作会议的召开,包头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启动。今年,自治区下达本市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新开工任务10896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5231套,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年内分配率达90%,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84户。
昆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3635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17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252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户。
青山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000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69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0户;东河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500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9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00户。
九原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000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1273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372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7户。
稀土高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061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1766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87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户。
石拐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00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381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142套。
白云矿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273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28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户。
土右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950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177套。
达茂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350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1368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438套。
固阳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300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0户。
按包头市政府要求,棚户区改造任务10月底前全部开工;基本建成任务11月底前全部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任务12月底前完成;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2月底前全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