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鹦鹉案”未在审限内结案,获,法批准第二次延长审理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深圳打工男子王鹏被控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有了,消息。3月27日,澎湃新闻从王鹏代理律师徐昕处了解到,该案因未能在期限内结案,深圳中院第二次申请延长审理,已获得批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32岁的江西九江人王鹏在深圳打工时偶然养起了鹦鹉,2016年4月他卖了6只给朋友谢某,结果两人都被抓。一审法院认定,其中2只是受国际公约和法律保护的小金太阳鹦鹉。王鹏因此被定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五年。随后,他提出上诉。
2017年11月6日上午10时,王鹏案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庭审持续了将近十个小时,控辩双方均列出多组新证据,对该案程序、证据、定性等多个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其中,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为人工驯养繁殖的鹦鹉是否《刑法》所指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案件未当庭宣判。
2018年2月7日,王鹏代理律师徐昕、斯伟江均表示,接到深圳中院电话通知,该案将在2月9日下午二点半进行二审宣判。而当天下午,再次接到深圳中院通知,开庭宣判推迟。
3月27日,徐昕给澎湃新闻提供了深圳中院在3月22日作出的《延长审限决定通知书》显示,该案经过检察院阅卷、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二审法院报请省高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后,案件审限截止2018年1月13日。因本案不能在2018年1月13日前结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层报,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本案二审的期限。
深圳市中院的《延长审限决定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通知书显示,近日,深圳中院收到上级法院的书面决定,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同意本案的审限截至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