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票切勿低俗化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投票成为人们网络生活的一部分,各种“拉票大赛”司空见惯,连原本清静的校园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网络投票。打开微信,“年度,的校长”“最美幼儿园教师”“寻找身边的好教师”“师德先进教师”“教学改革创新能手”等投票帖子随时可见,“请给我的孩子××号才艺宝宝投一票”“请大家给校园明星×××投票”等也在微信圈、微信群里呈泛滥之势。
移动互联网时代,相对于传统投票,网络投票具有广泛的参与性,通过网络评比,限度地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这种作法原本无可厚非,甚至是一种有效汇聚公众声音的创新之举。但是,网络投票也存在很多先天性的硬伤,因为缺乏有力的监管,很容易落入低俗化、商业化的窠臼。
网络投票活动中出现的造假问题看似是投票方式问题,即技术问题,而本质上仍然是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学校本来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场所,这种变了味的网络投票,不但导致教学和投票本末倒置,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师生精力,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利于良好校风学风的养成,更是在无形中向学生传播了一种“弄虚作假反而可以得到奖赏”的不良价值观,给他们的人格培养、精神发育带来负面影响,与教育的本质背道而驰,伤害了教育应有的尊严。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校园网络投票中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同时要研判评估网络投票对于校园评先选优的价值和影响,坚持“不唯票、只唯实”。但愿通知精神能立竿见影,成为不良网络投票活动的“休止符”。
当然,理性的作法并非是将网络投票这种新兴事物一棍子打死,而是要建立制度,主动面对并遏制依附在某些网络投票上面的“平庸之恶”,堵住各种投机漏洞,使其承载起应有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