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环境违法罚没款额较环保法实施前的2014年增2.6倍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在接受澎湃新闻等媒体采访时透露,据有关方面统计,2017年全国对23.3万件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没款115.8亿元,比环保法实施以前的2014年增长了265%,环境执法成效明显增强。
张桂龙是在介绍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方面立法和执法情况成效时,作出如上表述的。他说,五年来,通过法律规定赋予行政执法部门更多执法手段,环境的执法力度明显加强。通过环保督查、考核评价、信息公开等多种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政府及环保部门积极作为,查办的案件数量和处罚的金额都有大幅度提高。
张桂龙介绍,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或者修订了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核安全法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近20部。
此外,新修订的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于2016年开展了环保法的执法检查,2017年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去年的执法检查由张德江委员长亲自担任组长,并在常委会上作执法检查报告,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是第一次。”张桂龙说,这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执法高度重视。
张桂龙表示,十八大以来,有关生态文明方面的法律制度日益完善,我国完成了环境保护领域立法的换代升级。“如果说十八大以前环境保护立法是1.0版,十八大以后就进入了2.0版的法律制度建设。”
他举例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有一些新的规定,如对肆意污染、破坏环境并拒不配合执法等违法行为,赋予环境保护部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特别是增加了按日计罚等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张桂龙还表示,随着各项法律制度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环境质量总体向好;环境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为提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制度提供了保障,公众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善于通过法治的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