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涉嫌假冒云天化股份公司产品的山东省某公司下达了重罚18万的处罚决定。
2017年9月,云天化股份公司打假人员、营销人员协同河南省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假冒云天化股份公司化肥产品的不法商家进行调查取证。工商执法人员根据初步线索,先后前往湖北枝江、山东临沭、云南昆明等地,辗转数千公里、历时5个月,固化了相关证据,查清了制假、售假等违法事实,工商机关认为该商家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7年12月16日,河南省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罚款18万元”的处罚决定。
2018年1月4日,云天化股份公司打假办人员协同河南省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远赴山东临沂市,向山东省该公司下达了处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