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朋友圈里辱骂他人 被判道歉3天赔偿5000元

时间:2018-02-05 17:02:12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朋友圈骂人 被判道歉3天赔偿5000

  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侮辱他人的言语,这算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吗?答案是肯定的。四川法院发布了2017年全省十大典型案件,其中就有这样一起案件。原本是朋友的两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其中一人遂将辱骂另一人的言语和其照片发布到自己的朋友圈中,最终法院判定其侵害了对方的名誉权,要求其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函,发布天数不低于3天;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官提醒,人们在享受互联网社交便利的同时,应当依法谨慎行使自己的权利。微信用户有权在其朋友圈内正当、合法地表达观点或发表其评论,但微信聊天记录、朋友圈发布内容可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本案判决明确了微信朋友圈作为网络空间并非是“法外之地”,应当严格遵守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和道德底线。

  (人民法院报)


注: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