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了解到,今年北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将继续通过摇号、轮候等方式获得,2018年小客车指标总量为10万个。据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今年北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单位或个人应在取得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1月9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去年12月颁布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关于2018年小客车指标总量和配置比例的通告》的“摇号新规”配套文件。
2018年小客车指标总量从15万个降至10万个,其中新能源指标保持6万个不变,普通指标由9万个减少至4万个。实施细则明确,今年小客车指标仍通过摇号和轮候配置。此前,曾有说法称,可通过拍卖方式获得京牌小客车指标,但这一方式暂未得到相关部门证实。
实施细则明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据新规,单位或者个人名下处于正常登记状态的小客车若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12个月后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被盗抢状态的,可在此后12个月内申请小客车指标。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指标申请。申请时间较之前延长了6个月。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
与以往不同的是,逾期未完成申请并获得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个人已死亡或者单位已注销的,不得由他人代为申请更新指标。不过,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
文/本报记者 刘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