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北京将建欺骗公证黑名单查询系统 入黑名单者公证处拒办业务

时间:2018-01-08 09:49:31    来源:北青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被查获的假证件摄影/本报记者 刘晓玲

  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从北京的多个公证处了解到,从去年年初开始,冒名顶替办理公证的情况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近年来,当事人利用伪造证件及虚假材料欺骗公证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仅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的一位公证员唐骞没收的各种假证件已有一百多本。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长安公证处主任周志扬表示,公证处几乎每天都会遇到有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欺骗公证的现象已成为公证行业“最痛点”。

  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表示,全市公证系统将建立欺骗公证黑名单诚信查询系统,造假者只要被一家公证处发现,全市所有公证处将一并拒绝为其办理相关公证。

  业内人士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应对措施,建立全市各职能部门共享的信息平台,以确保公证的法律权威性。

  假证件

  女子丈夫去世之后

  拿假离婚证骗公证

  2017年6月的,,一名50岁左右的女士和一名年轻人来到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两个人径直走到公证员助理毛凯悦的办公桌前。

  年轻人自称来自典当行,两人要办理借款合同的公证,由于借款的标的额都在上百万元,也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委托书。

  中年女士和毛凯悦说,自己已经离婚,但没有办离婚证。

  随后,她拿出一份显示为2006年崇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纠纷调解书。调解书显示,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原崇文区)的一套价值近千万的房产归这名女士个人所有。

  “这个调解书一看就是山寨货。字体、纸张、排版都与真的有很大区别。”公证员说,这名女士拿来的材料中,不但调解书上的生效日期有问题,户口簿上的章“一看就是印上去的,不是盖上的。”

  实际上,这名女子的丈夫已经去世,她想拿假离婚调解书和户口簿变相继承财产。

  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长安公证处主任周志扬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已发现类似上述多起恶意欺骗公证员的情况。甚至有些连环骗局的受害人,最初自己拿着假的离婚调解书和户口簿,成功骗过公证员办理相关公证。在发现自己被骗,房屋被转卖后,又主动到公证处自我揭发要求撤销公证。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办理公证时,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或找人冒名顶替是违法行为,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但到目前为止,欺骗的事件很多,但够刑事处罚的案件却很少。

  假亲属

  丈夫为办银行贷款

  带假妻子现场公证

  周志扬说,对于假证的情况,公证员根据对各类常见证件的鉴别经验以及与其他证件、资料的相互印证,一般可以识别,还可以在受理后向相关机构核实。但面对“假亲属”的情况,则需要借助科技手段与办证经验相结合来辨别真伪。

  长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就曾经遇到过一名带着“假媳妇”办理公证的男子。

  这名客户准备向银行贷款,与银行共同申请办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办理当天,这名男子表示自己有急事,希望公证员尽快办理,同时强调妻子在楼下等车位,受理手续准备好了再叫她上来签字。

  由于这名男子一年前曾经办理过此项业务,公证员在逐一审核相关证件及贷款材料后,还从本处公证业务系统中调取了一年前留存的身份、婚姻证件,经比对一致。

  这时候,当事人通知“妻子”上楼来签字。“妻子”戴着口罩,称自己感冒了,匆忙准备签字离开。

  公证员请她摘下口罩,进行人脸识别,“妻子”极不情愿、神态慌张。现场比对显示,“妻子”和身份证件相似度不到20%,未能通过审核。

  面对公证员的质询,借款当事人坦言,身份证、结婚证都是真的,但妻子在国外,自己着急贷款,觉得自己是公证处的“老客户”,便带着“假媳妇”试图蒙混过关。

  北青报记者在长安公证处看到,无论是办公室台式电脑还是所有公证人员的手机上,都安装了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包括通常所说的“人脸识别系统”,长安公证处也以“审查太严”著称于业内外。

  假关系

  棚户改造拆迁公证

  识破多起“假祖孙”

  长安公证处主任助理陶峰介绍,近两年随着公证行业警惕性以及鉴别技术的提高,许多当事人发现用假人、假证已经难以欺骗公证员,随即想出了“真证假关系”的欺骗手法,即: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合法证件,但证件上记载的信息是虚假的,或者形式合法但实质违法。

  长安公证处、东方公证处、信德公证处于2017年承接的“望坛棚户区改造”拆迁公证中,一些违法行为人为了实现将回迁房屋指定给不符合拆迁政策的非亲属购买的目的,使用非法手段更改户口簿上的信息,骗取公证文书。现场审核时,均被公证员识破,其中,通过户口簿上祖孙三代的年龄差看出破绽,识破虚假“祖孙关系”的就有多起。

  还有一位当事人崔某,本身名下已有多套房屋,为了规避北京市商品房限购政策继续购买房产,便与“房屋出售人”在异地假结婚,婚内将房屋进行“夫妻更名”后再离婚。这样,不仅实现了购买房屋的目的,而且逃避了大额房产交易税。

  崔某在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该套房屋银行贷款强制执行公证时,提供的结婚证、离婚证都是真的,但在公证员例行核实婚姻的过程中,查出其之前有另一段婚史并且在未办理离婚的情况下,结了第二次婚。那么,第二次婚姻期间取得的房屋,其权利瑕疵毋庸置疑,因此,公证员拒绝受理崔某办理借款公证的申请。

  陶峰说,像这样的“真证假关系”欺骗公证现象,绝大多数都发生在与不动产处分相关的公证事项中。

  难点

  不动产公证大幅增

  多种证件真假难辨

  周志扬说,欺骗公证处的现象自有公证业务开始就存在,只不过以前没那么严重。但是近年来,随着房子价格的大幅度提高,利用房屋行骗的花样越来越多,而由于限购等政策因素,导致一些违法者铤而走险,利用“真证假关系”等欺骗手段规避国家政策,逃缴税款。

  这个大背景下,在房屋买卖、抵押过程中,政府、金融机构及各方当事人都需要借助公证法律制度保障交易安全,有关不动产的公证事项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制假、用假、冒名顶替,骗取公证文书的案件也随之增加。难辨真假目前已成为公证行业最痛点。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相关部门如民政、房管、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并未与公证系统实行联网,给办理公证所需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比较困难的是: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关于婚姻的案件,因为涉及个人隐私无法上网,而由于婚姻变故而产生的公证事项又相当多,给公证员的核实带来了困难;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相关资讯,公证部门也无法做到即时查询;房产证的纸张比较特殊,公证员基本可以识别真假,但法院相关文书却非常难以辨识真伪。

  周志扬说,公证文书彰显的是公信力,为了确保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财产不受损失,必须彻底从立法上、司法上解决骗取公证文书的问题,让违法犯罪者付出代价。

  业内人士呼吁,相关部门急需出台应对措施,建立全市各职能部门共享的信息平台,以确保公证的法律权威性。

  措施

  全市三家公证处有

  近四百人上黑名单

  北青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本市的部分公证处,已自行建立了欺骗公证黑名单系统。长安、方圆、中信等公证处,都要求公证员将自己遇到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当事人,及时录入本处的计算机系统。长安公证处还设有专职部门负责搜集汇总公证员接到的“假人”、“假证”信息以及不诚信当事人记录,及时将其编辑成警示信息,以微信群的方式,发布在本处业务研讨群及北京公证行业交流群中。截至目前,上述三家公证处的黑名单里已有近400人。

  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表示,面对日益严重的用虚假信息骗取公证的现象,正着手出台系列应对措施。对于那些已经掌握的“假人”、“假证”、“假协议”、“假关系”等等,一律列入黑名单。全市公证系统将建立欺骗公证黑名单诚信查询系统,并将该系统纳入全社会的诚信信息查询系统。

  欺骗公证黑名单诚信查询系统建成后,本市公证机构凡是发现涉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文件骗取公证书的;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使用骗取的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房产证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实施诈骗的;中介组织等机构的人员,教唆、引诱他人进行以上违法行为的以及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均会将其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只要被一家公证处发现,全市所有公证处将一并拒绝为其办理相关公证。

  文/本报记者 刘晓玲


注: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