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2月21日电(见习记者 杨潇潇 王刚 通讯员 钟法)21日上午9时许,杭州“蓝色钱江放火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因被告人莫焕晶辩护人党琳山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擅自离庭,法庭宣布休庭,延期审理。
该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
图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刚 摄
据悉,8月2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蓝色钱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在被害人朱小贞家中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贵重物品进行典当、抵押,或以买房为由向朱小贞借款,所得款项均被其用于赌博并挥霍一空。
图为:杭州“蓝色钱江放火案”事故点。 王刚 摄
案发前一晚,莫焕晶又用手机进行网上赌博,输光6万余元人民币(下同)。为继续筹措赌资,莫焕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
6月22日凌晨5时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制造火灾,导致朱小贞和三名子女死亡,并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邻近房屋损失257万余元。由于事件过于惨烈,引起社会持续关注。
12月17日,该案被害人家属林生斌在微博上公布了庭审时间,他说,“不知怎么去形容此刻的心情,相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另据媒体报道,林生斌已放弃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就是严惩嫌疑人。
图为:杭州“蓝色钱江放火案”事故点。 王刚 摄
12月21日9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
庭审开始后,审判长依法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律师以要求指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法院异地管辖为由,要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停止审理该案。
审判长依法告知辩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具有管辖权。随后,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
依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该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另定日期继续审理该案。
中新网记者将继续带来报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