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修订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关于2018年小客车指标总量和配置比例的通告》向社会公布,明年小客车配置指标总量由15万个减少到10万个,其中新能源指标保持6万不变,普通指标由9万个减少至4万个。个人指标占普通小客车指标的比例由92%提高到95%。
此次《暂行规定》的修订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将原来6个月的指标有效期延长至1年。二是增加了不予办理更新指标的情形,对于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更新指标的申请。
新增小客车指标进一步向个人倾斜
《通告》明确,2018年度小客车配置指标总量由15万个减少到10万个,其中新能源指标保持6万不变,普通指标由9万个减少至4万个。
2018年,普通指标和新能源指标的配额都将进一步向个人倾斜,其中个人普通指标占比从2017年的92%提高到95%(3.8万个)、单位指标和营运指标分别占年度配额的4%(1600个)和1%(400个);个人新能源指标占比从85%提高到90%(5.4万个)、单位指标和营运指标各占年度配额的5%(各3000个)。
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90万辆
本市自2011年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以来,实现了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做出了巨大贡献。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底,本市小客车净增95.4万辆,年增速由2010年的24.3%降至2.4%。同期,常住人口从2010年的1961.2万人增加到2017年预期控制规模2200万人以内,预计增长238万人。而交通指数将由2010年的6.1降至2017年的5.6左右,拥堵态势不仅没有恶化,还有所好转。,新统计显示,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90万辆。同时,指标调控政策还有力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示范应用,促进了本市车辆能源结构优化。目前本市已注册登记纯电动小客车超过13.78万辆,居全国之首。
从目前发展形势来看,尽管小客车无序迅猛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机动车持续增长对大气质量、交通运行和城市空间所形成的压力仍然很大。大气方面,随着本市对工业生产、燃煤、扬尘的污染治理,本地污染来源中,机动车排放污染所占比重凸显,成为PM2.5的,“贡献”者。交通运行方面,城市路网承载力仍较脆弱;城市空间方面,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位之间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而,城老旧小区和平房胡同区的停车矛盾又,为突出,挖潜难度,。因此,以承载力作为约束性条件进一步放缓机动车增速十分必要。
“旧换新”两年内上牌
根据广大市民的建议,本次修订延长了指标有效期,一方面给予市民更充裕的时间合理安排购车计划,也有助于进一步放缓机动车的增速。
据介绍,有效期延长不仅针对新增的配置指标,对于车辆转出或报废后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间期限以及获得更新指标以后购车上牌的时间期限也都相应延长。即,市民摇号获得普通指标或者轮候获得新能源指标以后,有一年的时间进行选择;更新车辆的市民,从淘汰前一辆车到买新车有两年的时间进行选择。新的暂行规定正式施行前已经持有的、尚在有效期之内的指标将自动延期。
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8年1月15日0时进行数据更新,所有还没使用的有效指标都会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6个月。指标所有人原则上应当持新的指标确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登录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bjhjyd.gov.cn进入用户,即可打印)。因各种原因未能打印的,持原有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办事窗口也能予以确认。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提醒指标所有人一定要在新的有效期内办理车辆购置登记手续。此外,新的暂行规定正式施行前6个月已经办理了旧车注销登记还未申请更新指标的,申请时限也会自动延期。
四种情形不予办理更新指标
(1)达到使用年限(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中型、大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年限分别为8年、10年、12年,租赁载客汽车15年);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对于第4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各类机动车的检验周期,其中针对小客车的有: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交通管理部门建议机动车所有人自行计算机动车检验周期,如名下车辆因超过三个检验周期,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请在2018年1月15日前办理交售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以免影响生成更新指标。
2018年再开通三段地铁新线
市交通委方面表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首都超大型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的根本出路。近年来,本市在控制小客车数量的同时,下大力气加速建设发展轨道交通,不断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每年都有新的线路开通投入运营。
今年底,本市即将开通三条新线,分别为燕房线、西郊线、S1线。三条新线开通后,本市地铁运营线路将达22条,运营里程由原来的574公里增长至608.2公里。预计2018年再开通8号线三期(珠市口站至五福堂站,南锣鼓巷站至中国美术馆站)、8号线四期、6号线西延(海淀五路居站至苹果园南路站)等3段地铁线路,运营里程增加至630公里以上。
同时,还将加快推进轨道交通新机场线、平谷线、7号线东延、12号线、14号线剩余段、16号线、17号线、19号线、CBD线、燕房线支线等300多公里的线路建设。计划到2020年实现900公里轨道交通,,城地铁站750米覆盖率达到90%。此外,还将不断优化地面公交线网,构建完善便捷的综合换乘体系,把握地铁已经成网、共享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变化,把“地铁+地面公交、共享单车、步行”的绿色出行环境打造得越来越好。
热点问答
以前获得的配置指标有效期是否可以延长?
2017年8月、10月、12月通过摇号、轮候方式获得的小客车配置指标,有效期在原来的基础上延长6个月。2018年1月15日以后获得的小客车配置指标有效期直接标注为12个月。
更新指标有效期是否可以延长?
可以延长。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期间申请获得还没使用的更新指标,有效期在原来的基础上延长6个月。2018年1月15日起申请获得的更新指标有效期直接标注为12个月。
申请更新指标的期限是否也可以延长?
可以延长。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期间出售或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后还没有申请更新指标的,申请更新指标的期限同样也在原来基础上延长6个月。2018年1月15日起办理出售或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申请人可以在12个月内申请更新指标。
是不是只要到了强制报废时限就不能再申请更新指标了?
对于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会定期通过官网(http://www.bjjtgl.gov.cn/)发布《关于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的公告》,凡是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的日期晚于《公告》发布日期的,不再受理更新指标申请。2018年1月15日以前已经被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的小客车,2018年1月15日以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也不再受理更新指标申请。
本报记者 孟环 J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