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艳)市发改委日前发布消息,今冬供暖季期间,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将统一上浮0.16元/立方米,但北京市供暖价格不做调整,非居民供暖和居民供暖价都维持不变。
调整后,2017-2018供暖季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具体为:发电用气2.57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气)2.52元/立方米;供暖、制冷用气,城六区2.66元/立方米,其他区域2.42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气,城六区3.22元/立方米,其他区域2.98元/立方米。这一价格从2017年11月15日开始执行,直至2018年3月15日。据了解,今年供暖季结束后,将取消上浮,供暖价格不做调整,影响下游热电联产及供暖企业增加的用于保障居民供暖的用气成本,将主要通过财政补贴来负担。
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气价的上浮对于本市供暖价格没有影响,三方面都“不做调整”:一是居民用气价格不做调整;二是居民与非居民供暖价格均不做调整;三是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农村煤改气集中供暖等用气仍执行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标准,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