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山东半岛东部的烟台市拥有“最佳中国魅力城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等荣誉称号,此前还连续多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资料图) 蔡红文 摄 中新网烟台9月20日电 (王娇妮)记者20日从烟台市政法委获悉,在19日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烟台市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称号。这是烟台连续第七次获此殊荣,成为全国唯一获得该荣誉“七连冠”的城市。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是政法综治维稳领域最高综合性奖项,也是彰显城市美誉度、社会和谐度、群众满意度的重要“金字招牌”,每四年评选一次。
1991年1月,第一次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烟台召开,会上推广了烟台市“六抓并举、综合治理”和“九牛爬坡、一起使劲”的经验。1992年3月,烟台市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称号。此后,该市又连续获得这项荣誉。
近年来,烟台市作出了实施“三城联创”,全面建设法治烟台、平安烟台、和谐烟台的部署,以此作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在烟台的具体化、地方化、特色化。
该市加快“矛盾纠纷专业调处规范化工程”建设,在医患、劳资、物业、交通事故、保险、房屋征迁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多部门协作、第三方介入”为核心的专业调解机制,推动矛盾化解的便民化、专业化、规范化。
值得一提的是,烟台市立足农村法治建设实际,创新建立了农村“法律管家”制度,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法律管家”工作相互衔接,目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设立了“法律管家服务团”,村居社区设立了“法律管家工作室”,每年帮助化解矛盾纠纷2万余起。
与此同时,烟台政法综治部门以法治建设为基础,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和谐稳定为追求,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完善和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体系建设。
烟台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七连冠”。(资料图) 蔡红文 摄
据悉,该市创新注册成立了烟台市平安志愿者协会,在公安、司法、民政、城管、卫生5个部门分别设立了平安志愿者协调指导办公室,分头组建了治安巡防、交通协管、校园治安、法律援助、城市管理等志愿队。目前,该市平安志愿者总数达到15万余人。
地处山东半岛东部的烟台市拥有“最佳中国魅力城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等荣誉称号,此前还连续多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