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3批次入境食品不合格 台湾地区7批次蜂蜜掺假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冯孔) 国家质检总局6日发布了7月份未予准入的食品信息,共233批次食品未予准入,分别来自34个国家和地区,涉及15类产品,主要是糖类、糕点饼干类和饮料类,主要项目是食品添加剂超标、品质不合格和微生物污染。
公告显示,此次不合格食品中,蜂蜜掺假问题较为严重。厦门阿尔斯兰供应链有限公司进口的7批次蜂蜜因掺假(碳-4植物糖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在厦门口岸未予准入。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这7批次产品的进口商为厦门阿尔斯兰供应链有限公司,生产商为同一家公司即JHENG CHUN CO.,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杉林溪高山百花蜂蜜、九份花茶蜂蜜、太鲁阁高山百花蜂蜜、太鲁阁金桔蜂蜜、阿里山樱花蜂蜜、日月潭龙眼蜂蜜、纯粹油菜花蜂蜜。
通过查询发现,近年来台湾蜂蜜屡屡爆出问题。2015年7月,由于在样品中发现有蜂巢,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退运一批来自台湾的蜂蜜蜜浆。该批货物共计30箱,288千克,货值约1200美元;2015年7月26日,台湾著名饮品50岚客制蜂蜜验出“四环霉素”。2013年10月,台北市卫生局公布蜂蜜调查结果,查出一件调和蜂蜜“龙眼花蜜”,外包装标示成分含蜂蜜、果糖、葡萄糖、蔗糖,但检验发现根本不含蜂蜜,而是只有蔗糖及果糖。
7月份未予准入蜂蜜名单
此外,除了台湾地区所产蜂蜜,还有来自新西兰的麦利卡麦努卡蜂蜜UMF10+和来自加拿大加蜂牌蜂蜜分别因标签不合格和检出美洲幼虫腐臭病等原因未予准入。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对以上不合格食品,在口岸均已退运或销毁,未予准入。
蜂蜜作为一种天然滋养食品,受到消费者的青睐。选购进口蜂蜜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消费者应当在正规渠道选购进口蜂蜜,因为此类蜂蜜在进境时经过了检验检疫机构农药兽药残留等安全风险监控项目的检测,而未经检验检疫的蜂蜜有可能含有有害成分,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2、国家对进口蜂蜜实施准入制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评估审查符合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蜂产品名单》,仅有39个国家和地区的蜂蜜、8个国家和地区的蜂王浆允许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