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出具报告,总结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赞许各省、各部门初次公开成果之余,也指出此次公开略嫌亮点不足,主因在部分政府及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实缺乏内容,体现在总结上就是“寥寥数语,底气不足”,或停留在“表扬与自我表扬”之上。(1月12日人民网)
成绩单变身自我表扬,表面看是相关部门的不谦虚,实际上却反映出,很多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认知的误区。政府信息公开是一次官民的互动过程,通过信息互动,群众可获得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远景规划等第一手信息;政府可了解民之所想、民之所忧,以便服务水平,拉进官民距离。但不少单位只是单方面的注重信息的给予,将媒体、微博发布次数作为成绩,而没有考虑是否存在阅读障碍。正是这种认知的错位,让部分政府部门自我感觉良好,而群众却在“雾里看花”。
事实上,“单向性”的信息给予,必然会透支信息公开的制度初心。比如,浙江省晒出的成绩单,相当于一个小型网站。但通篇并无总结报告或文字解说,以普通网友的视角基本看不懂。试问,这样的信息公开意义何在?
目前而言,要改变“单向性”的信息发布模式,无非是在两个方面下手。一方面,要细化公开标准与要求。实践表明,上级部门要求的越具体,各级,做得也就越规范。而规定得过于原则的,各部门做得就会五花八门。有关部门就只有以文件的形式,将信息公开细化到“纳米级”。另一方面要将群众满意度纳入到信息公开考核中。信息公开之所以陷入“单向性”的泥潭,无非是群众的声音在考核中缺失。因此,在考核中增加民意的比重,刻不容缓。 薛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