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南省环保厅召开会议,就常德桃源县创元铝业和株洲炎陵县2家铁合金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通报调查核实处理相关情况。
创元铝业处10万罚款 停止电解铝废料填埋场运营
对创元铝业环境污染问题,初步核实,其存在电解铝废料填埋场建设不规范,历史,的电解铝废料存在非法倾倒、非法处置行为,自备火电厂灰场管理不善,卫生防护距离内环保搬迁工作滞后等问题。
省环保厅环监局已对创元铝业直接立案处理,向企业下达了《关于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并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其停止电解铝废料填埋场运营,限于三个月内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就有关问题的整改向常德市环保局和桃源县政府发出了专函。
桃源县政府计划一个月内拿出环保搬迁计划方案并向社会公示,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环保搬迁工作;常德市、桃源县纪委启动追责程序,对造成污染的相关责任人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炎陵县环保局长被免职
对株洲炎陵县2家铁合金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初步调查核实,2家企业均存在批建不符、没有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环保“三同时”长期没有验收、违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炎陵县人民政府未按照株洲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要求,没有在2014年11月15日前对炎陵县航凯冶炼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治理,存在整治不力问题。炎陵县环保局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规降低环评审批等级;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工作不细致,不严格等问题。
日前,炎陵县人民政府已作出决定,依法对两家涉事企业予以停产整治。鉴于炎陵县环保局对这两个企业监管履职不当、不到位的情况,炎陵县委已决定免去县环保局局长郭生平职务,责令分管副局长谭林发停职检查,同时由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相关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开展问责调查。(记者 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