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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资金支持30地市防治重金属污染

时间:2015-07-02 14:57:12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财政近日下达专项资金约28亿元,用于,支持30个地市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据悉,获专项资金支持的30个地市是通过竞争排名确定的。2015年5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组织开展了,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择优支持一批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开展综合整治,以提高专项资金效益,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并与“十三五”规划衔接。这标志着,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了重大改革,改变过去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省的方法,将《规划》,任务和资金分配联动起来,突出防治,,以区域整体绩效为导向,通过组织各地竞争申报,择优支持,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

  2009年-2011年期间,我国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0年,财政设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了一大批重金属污染防治、民生应急、清洁生产等项目,带动社会和企业大量投入,对解决各地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削减重金属排放量、降低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等,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但,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支持的项目分散,资金额度小,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2015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决定改进专项资金分配方式,采用竞争性申报和评审方式,明确《规划》,区域所在的地市人民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择优支持一批,区域开展治理工作。

  通过初步审查和现场竞争评审,考察了申报区域污染治理的紧迫性、方案的合理性、基础工作条件、保障措施等,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确定对综合排名前30位的地市(下辖38个,区域)予以支持。支持名单于6月1-5日在财政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资金将连续三年对,区域进行支持,其中2015年下达资金279315万元,用于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同时,根据2014年度《规划》实施考核结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市,资金安排按一定比例予以扣减。

  ,资金下达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将严格监管和绩效考评,要求省级环保、财政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明确地市级人民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明确目标时限和任务分工,力争“十三五”,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附:2015年,专项资金支持的,地市名单

排名省份地市
1甘肃白银市
2湖南常德市
3湖南湘潭市
4湖南娄底市
5浙江湖州市
6四川凉山州
7广西河池市
8湖北荆门市
9陕西渭南市
10云南昆明市
11江西赣州市
12湖南邵阳市
13青海西宁市
14湖南岳阳市
15贵州毕节市
16湖南益阳市
17贵州六盘水市
18青海海西州
19湖南衡阳市
20湖南张家界市
21云南曲靖市
22广东东莞市
23湖南湘西州
24湖北孝感市
25山东烟台市
26贵州铜仁市
27湖南长沙市
28重庆大足县
29广东韶关市
30湖南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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