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16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际标准公布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自2015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增公布中国货物贸易月度数据,与服务贸易共同组成完整的国际收支口径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且编制原则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转换为《国际收支与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
第六版口径有三项主要变化:一是加工贸易从货物贸易调整至服务贸易;二是转手买卖从服务贸易调整至货物贸易;三是新版表式中借方用负值表示,服务贸易分类和细项名称略有调整。此外,月度服务贸易历史数据不再追溯调整。
按人民币计价,2015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949亿元,支出10315亿元,顺差26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737亿元,支出8066亿元,顺差3670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12亿元,支出2249亿元,逆差10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