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科函[2015]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质量协会,有关行业协会,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制造强国战略实施,促进工业提质增效升级,现就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实现“三个转变”,增强工业质量品牌竞争力。着眼“十三五”规划布局,以两化深度融合,加快转型升级等中心任务为主线,部署年度任务,谋划长远发展。一手抓全面推进,夯实质量品牌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一手抓,提升,解决质量品牌建设突出问题。
二、,工作
以工业强基专项行动为依托,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推进行动计划。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业质量品牌年度建设工作。
(一)改善质量品牌社会和市场环境
制定发布品牌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制定本行业品牌管理体系标准。积极宣贯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措施鼓励企业执行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完善“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平台建设,扩大平台覆盖领域和社会影响力,组织制定,产品自我声明规范,引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形式明示产品质量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引导企业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依托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加强对承诺企业的宣传、监督和信息反馈,扩大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社会影响。以食品行业为,,推动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完善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会同质检部门完善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探讨建立产品售后服务申诉平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质检、海关等部门开展监督、监管和查验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把好产品“市场关”、“出口关”。
(二)推广先进质量方法
继续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遴选30个左右有广泛适用性的全国质量标杆,组织3期全国性质量标杆交流学习活动,引导企业深化实践质量标杆成功经验。加快推广并行工程、敏捷制造、在线质量检测控制等具有两化融合特征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引导企业学习实践,绩效模式、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和现场管理等质量管理方法。支持中国质量协会完善质量标杆服务平台、在线诊断平台和数据库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奖评选工作,继续组织TQM全国统考、追求,质量大会等全国性质量活动。支持有关单位加强对质量工程技术、质量效益提升、全员质量品牌素质评价等领域的研究,在,行业、重要产业集群开展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平台(TSQ)、质量和效益提升模式(QPM)等方法的推广应用,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质量专家中小企业行”等活动。
(三)深化工业品牌培育
完善品牌培育工作制度,制定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评价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指导1500家企业建立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在500家企业实现体系有效运行,遴选核定100家左右示范企业,宣传推广标杆企业典型经验,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深化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推荐遴选20个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单位,,培育5个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单位,科学评价区域品牌运行水平,推广区域品牌建设成功经验。完善品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模式,引导专业机构面向工业企业培养品牌专业人才。支持中国质量协会及相关机构继续开展全国品牌故事演讲比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和发布、品牌力指数评价发布、品牌,峰会、全面品牌管理普及教育等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建立地区性、行业性品牌竞争力评价发布制度。组织优秀企业参加国际质量品牌活动和国内外行业会议会展,树立中国企业质量品牌良好形象。
(四)提升产品实物质量
开展工业企业质量品牌诊断和提升活动,搭建技术服务平台,为400家企业提供质量品牌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移植推广等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关键质量品牌问题。完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体系建设,适时启动实验室复核工作,支持实验室加强能力建设,面向,领域发布指南,充分发挥对行业质量分析和质量改进的促进作用。以部工业强基工程为依托,加快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提升核心零部件、元器件和基础材料质量水平,组织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突破技术瓶颈。组织开展产业链质量保证方法研究,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解决影响产业链质量的突出问题,提高产业链质量保证能力。支持行业开展实物质量对比、质量攻关等活动。
(五)加强政策规划研究
开展质量品牌法律法规研究,推动法规和规章立项工作。总结“十二五”时期质量品牌工作,部署编制“十三五”质量品牌规划。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积极参与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监测和分析质量品牌运行指标,持续提升质量品牌工作绩效。支持地方在区域或产业规划中,明确质量品牌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相关地方法律法规。在产业政策和规划中,加强对质量品牌的指导和要求。支持有关单位开展质量品牌工作与经济新常态、两化深度融合以及制造强国等重大课题的关联性研究,开展质量品牌运行指标的研究和评价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发挥职能作用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增强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引导企业自觉加强质量品牌工作。将质量品牌工作与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规划、标准和知识产权、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以及推广先进管理方法等手段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指导和支持。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质检、工商、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合力开展工作。
(二)加强工作策划
全面策划部署质量品牌工作,结合地区或行业特点,制定质量品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量化目标。
(三)解决突出问题
按照“注重过程,在全产业链抓质量管理”的思路,引导企业从设计、采购、制造、销售、服务全过程提升质量品牌。以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基础配套能力和品牌竞争力为,,有计划地逐步解决关键性、基础性质量品牌问题。
(四)抓好宣传工作
利用报刊、网络、会议论坛等多种媒体和活动,积极宣传、扩大质量品牌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以质量标杆、质量诊断、品牌培育为,,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宣传报道质量品牌建设经验。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3-4月)。分解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任务,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部署全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并于3月27日前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我部(科技司)。
(二)推进阶段(4-10月)。落实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各项任务,6月底前完成中期情况总结,并将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我部(科技司)。
(三)总结阶段(11-12月)。对全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查找问题,研究提出2016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思路、任务和目标,并于11月底前将总结和统计表一并报我部(科技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