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这是一个温暖的故事——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铁索桥村赵永贵等六位老人,当地人称“筑桥六贤”。为了方便村民出行,他们自己捐款,加上募捐,筹集了十几万元修桥。大桥建设中,六位老人都是义务出工,自带干粮到工地,没有任何报酬。
其中赵永贵退休前先后在军队和铁路当医生,退休回乡后一直热心修路,被当地村民称为“修路王”;古蔺县委机关刊物《古蔺通讯》还报道过他的事迹。“筑桥六贤”如果够不上“感动中国”,也应该排进“四川好人”……
这个温暖的故事,后来变成了一个令人寒心的故事—— 新的公路桥竣工后,因为无力支付剩余工程款,“六贤”被施工方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他们应该支付尾款22万余元。因无力按期支付,2019年5月,应原告李叶申请,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向赵永贵等六人发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赵永贵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225400元,目前已被强制执行扣划67566.84元。61岁村民甘宗良儿子给母亲治伤的2000元汇款也被执行;64岁村民李先辉饲养的3头黄牛被法院查封。同时,法院向赵永贵等六人发出《限制消费令》《申报财产令》,也就是说,“六贤”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六赖”,即失信人。
六位老人,本应颐养天年,为何要修桥惹上官司?为什么资金不足就开工?据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报道,该村本来有一座铁索桥,建于200多年前(清嘉庆或道光年间);年长日久,13排铁索,已有2排锈损断裂。2006年,被政府部门宣布为危桥,禁止通行。后来当地煤厂为运煤修了一座漫水桥,村民可以借此桥出行。但这座漫水桥一年只通行三个月,其余时间被淹没在水下。村民安美蛟对记者说,2014年暑假期间,有两个孩子在漫水桥上失足落水,安美蛟下河施救,只救起来一个。
人们肯定要问:修桥铺路,是政府的事情,当地政府干什么了?一,二郎镇镇政府为修桥捐了款(报道中数目不详)。二,赵永贵称,他们发起修桥时,二郎镇镇政府答应,只要赵永贵他们筹到30万元,修桥资金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负责。赵永贵一方的诉讼代理人由此认为,应该追加镇政府为被告。但是,镇政府说他们当时并没有做出这个承诺。镇政府也没有立项修这座桥,因此他们不应该成为被告。他们说这个话时想到没有:如果政府承担起公共服务之责,这六位老人会成为失信人吗?
2006年当地政府宣布这座铁索桥为危桥并禁止通行时,有没有想到应该另建一座新桥?从2006年起,到2016年赵永贵等人发起修桥,整整10年当中,当地政府就没有一次考虑为铁索桥村村民修桥?修桥的几年里,政府也没有过问一下?
现在,经各方协商,当地政府正在设法解决修桥款。除了筹款,当地政府是否应该反思自己职责?经过这番诉讼,“筑桥六贤”是什么感受?政府部门是否应该向他们表示歉意?用什么切实的措施,来抚慰他们受伤的公益心?